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 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
  
  一、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债权转让
  
  1.1 A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B公司转让债权,B公司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A公司受让债权。
  
  1.2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是无偿的,A公司不会就此向B公司收取任何对价。
  
  1.3 C厂同意在债权转让完成后向B公司偿还债务,该等债务包括本金(人民币____万元)和利息。
  
  1.4 C厂向B公司偿债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1.4.1 还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4.2 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B公司偿还负债本金的二分之一及利息(利息率____%)。
  
  上述期限为C厂向B公司付款的期限。如由于不可归责于C厂的原因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收到上述款项,C厂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B公司收到C厂的付款后,应依法向其开具发票。
  
  第二条 陈述、保证和承诺
  
  2.1 A公司承诺并保证:
  
  2.1.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1.2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2 B公司承诺并保证:
  
  2.2.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2.2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3 C厂承诺并保证:
  
  2.3.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3.2 其自愿并有能力按照本协议约定向B公司清偿上述债务,并愿意以其拥有的____平方米的房产所有权作为向B公司履约的担保,担保协议由双方另行签定。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 生效
  
  4.1 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 适用法律
  
  5.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 其他规定
  
  6.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6.2 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协议、谅解和/或安排。
  
  6.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三份,A公司、B公司和C厂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
  
  B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C厂(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公司注销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继续承担之前的债务了,对于之前的债务,在公司注销之前必须解决,不能让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同样,公司拥有的债权可以继续持有,在注销之前叶可以转让或者抵扣债务,具体的可以根据公司要求和实际情况来。
  
  


·借款纠纷在举证时具体有什么要求
      在实践中,当当事人之间就借款活动发生纠纷时,一般都是各说各的理,并且认为对方是没理的一方。而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当事人拿出各种证据去证明自己的理了。那么,借款纠纷在举证时具体有什么要求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当事人举证借款纠纷有哪些要求?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借款纠纷在举证时具体有什么要求 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1、证明民事法律关...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
      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拘留几天?1、欠钱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如果对方确实是没钱,还不能拘留,只能中止执行。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


·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
      在实践中,无论是非私人借贷,还是私人借贷,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对于这些约定的利息,借款人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去偿还。那在一般情况下,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呢?换句话说,借款利息的偿还方式是什么?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偿还借款利息的方式有几种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


·新刑九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
      新刑九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怎么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处罚情况如下:《刑法修正案九》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
      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 一、借条利息过高可以拒绝还钱吗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超出此限度的,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民间借贷行为中,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如果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之外的利息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借条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在借条约定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78条第3款)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四是与转让股东无关联的债权债务。二、相关内容拓展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
      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由此而导致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民间借贷,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规定不够详细。那么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呢?发生纠纷后,如何解决民间借贷中的利息纠纷呢?请看具体介绍。 一、民间借贷应注意哪些事项 1、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是什么 一、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内容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怎么定罪?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需要承担仪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法律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依法应该怎么定罪呢?今天我们就此相关问题来做一简单介绍。 一、挪用公款的定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应该如何承担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