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离婚案中,申请财产保全是最平常一种财产保护措施。离婚案件又是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无论是作为被告还是原告方,都有权利去保护自身的利益,为了公平公正的保证民事主体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就是需要民事主体去了解其中的财产保全法律知识。
  一、先申请财产保全,再起诉
  1、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样对于离婚纠纷中,民事主体可以立即提出请求保全财产,即使主体没有打算,法院也可以有效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安全。2、48小时做出裁定采取保全财产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申请人需要提前申明需要保护的财产,包括房屋财产保全、银行存款保全、股票账号的财产保全、汽车财产保全等财产保全,这样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损害。而其中的各种财产保全手续也要提前准备,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查封的产权登记册以及被申请人的股市账户基本信息等。
  三、财产保全的方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四、财产保全好处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法院对房屋或股市账号进行查封。以上内容是针对离婚纠纷案件怎样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法律知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对于有意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定要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正确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财产保全的手续虽然有点麻烦,但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利益,建议还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来了解其中的行情及法律常识,多了解其中的事情,处理起来也不会手忙脚乱。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被监护人资格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费用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大概要多少费用 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 其...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结果告知书的内容有哪些?1、财产保全的意义其意义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兑现。2、财产保全的程序(一)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申请,明确需保全的对象的名称、数量、处所等。(二)提供担保。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三)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认为财产保全申请及担保符合条件的,将依法作出保...


·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的条件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不断的创出新高,那么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给跟随哪一方继续生活呢。其实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就是根据夫妻双方的财务情况,以及生活习惯。秉承着跟谁生活会更健康的原则来分抚养权。那么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具体条件呢? 一、孩子抚养权归谁 法院对小孩抚养权归谁的判定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1、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


·离婚协议两人共同抚养孩子可以吗
      离婚协议两人共同抚养孩子可以吗?离婚协议两人可以共同抚养孩子,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


·国家赔偿的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的要件主要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 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即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的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结果是指国家机关...


·夫妻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才好
      夫妻离婚孩子会判给谁才好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中对于离婚有非常多的内容,因为现代社会人们的婚姻价值观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双方不和的话就容易出现离婚的风波,严重的话就会导致离婚现象出现。一般出现离婚的话财产的纠纷问题总是会出现,如果无法通过协议解决的话就只能通过协议来解决,那从法律的层面来说,男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国家征收鱼塘多少钱一亩?
      国家征收鱼塘多少钱一亩?国家征收鱼塘多少钱一亩? 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


·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行为?
      离婚案件频发,大多都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然而有很多人可能因为感情破裂或建立新的家庭而没有尽到对原有家庭的抚养义务,通常因为协商结果不尽如人意,而走上法律途径。既然想要取得诉讼的胜利,就要找到利于自己的证据,那么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各种情况下的解决办法。一、如何取证不尽抚养义务行为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被赡养人的自然情况的证明 赡养人的自然情况、人...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要想对被监护人行使监护人,则就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为监护人。那么您知道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哪些条件吗?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哪些条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由于监护人具有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的责任,包括管理、使用,甚至于处分,因此监护人的确定往往还会产生纷争。我国《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