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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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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审查:

  

  (一)申请再审人死亡或者终止,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声明放弃再审申请的;

  

  (二)在给付之诉中,负有给付义务的被申请人死亡或者终止,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

  

  (四)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可以另案解决的。。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


·再审发回重审作出的判决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虽然符合本规定第二条可以指令再审的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审:(一)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的”,指令再审后经审理作出的终审判决不属于再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同时,根据该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再审裁定应为提审裁定,提审后的实体判决不能申请再审。因此,再审根据...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如发现新的证据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26号)第三十一条: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但如果是不同的理由,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可以自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什么事再审申请的新证据?
      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


·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申请再审的例外情况
      (1)在《民诉法解释》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已经作出了由本院提审的裁定,继续进行再审。但《民诉法解释》生效后尚未审结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新提出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表示了该事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因而不予审查的立场
南...


·再审案件如何审判?
      再审案件的审判应遵循以下程序:   1.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按照再审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提审、指定再审或自行再审的裁定,该裁定中还应包括中止原裁判执行的内容www.njLawyer.cn。决定再审后,是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裁判。因为决定再审时,虽然已经发现原裁判确...


·撤回再审申请或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可以再次申请再审的情形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第十九条 合议庭决定听证的案件,应在听证...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申请再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裁定再审;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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