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单位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没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二)奖励金的领取
  
  ①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②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由所在单位支付,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③城镇无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财政支付;④农村居民由镇财政支付,镇财政确有困难的,由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经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3600元,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申请程序:①持证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的原件,向退休时所在企业提出申请。②接受企业、街道人口计生、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资格③困难企业认定发放④通过审核的向企或者人口计生部门进行领取。
  
  三、离婚独生子女费用领取标准
  
  (一)领取标准
  
  需要有法院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然后到相关部门盖章,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备注: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二)领取程序
  
  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自实施奖励政策以来,首先是正在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以每年20到100的标准发放,其次是对于没有享受到奖励政策的退休人员有一次性的奖励,再者是离婚家庭的独生子女双份费用领取标准,每种情况不一样领取标准不一样,奖励政策考虑到每一种情况的不同,人性化的政策受到南京广大市民的热爱。
  
  


·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
      现如今人们单身的年龄逐步上升,所以父母特别的着急,总是会强迫自己的子女去相亲,甚至是去强迫他们结婚。后者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若以这种方式结婚的,当事人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撤销婚姻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听我们来解释。 一、 撤销婚姻流程 1 、去哪里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撤...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方式?
      1.房屋买卖纠纷通常包括一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被告不接传票,我们可以留置送达,什么叫留置送达呢?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怎么办
      有些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想要离婚,此时虽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在诉讼过程中,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也是有可能不出现,也就是不出庭支持诉讼。那一般情况下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的话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未履行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一方未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怎么确定管辖子女是除父母外,与自己最亲近的人,因此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千方百计的想要争取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因此产生抚养权纠纷。那么离婚子女抚养纠纷该怎么确定管辖呢?这是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引诱幼女卖淫罪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三)客体本...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 权利的行使是存在一定的限度的,在这个限度内行使将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朋友问,我想离婚但是不想去见男方,请问离婚协议可以代签么?小编在这里明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找别人代签离婚协议是不行的,签署离婚协议属于一种与身份相联系的一种法律行为,有着明显的人身权利特征。只有具有夫妻身份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里的人才能办理离...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以协议方式离婚还是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按照规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而相比之下,起诉离婚过程中所要支付的费用可能要多些。那究竟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都包括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即使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自己亲生的子女也是需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也就是说父母对亲生子女的抚养,并不会受父母解除婚姻关系的影响。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在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年限是多久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