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则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问题。因此,在公司清算中,一定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的清理问题:
  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在债权、债务的清理中,尤为重要的是清理债务,因为清算主要是清算债务和财产,被清算的公司一般只有较少债权。因此,清理债权、债务中,清理债务是中心,偿还债务是重点,如果公司有财产可以偿还,应该制定偿还方案。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经营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形成的债务,是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债务是分离的,即便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要求股东再偿还债务。
  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因逃债等原因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6)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清算流程中,债务债权的清算时尤为重要的。对于公司清算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则,法律上有一些明文规定。对于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司,若是由于股东出资不到位,债权人可以主张未出资或未缴够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进行清偿,但仅限于自身应该承担的那一部分。并且应该制定还款方案。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解散清算破产清算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分别是什么 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


·宣布破产工资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在破产清偿前会优先清偿工人的工资,否则法院是不予通过破产申请的。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除破产费用后,第一顺序人是职工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拖欠职工社保医保、国家规定的补偿金。第二顺序人是一般保险、税收。第三顺序人是普通债权。同一顺序不足以清偿的,按比例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2款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一、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如果公司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那只能按照谁欠得多就拿得多,等比例分配。剩下的就没有了。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不承担责任。 不过,能证明法人代表也是股东、而且法人代表恶意混淆公司资产和个人资产、或者设立其他企业转移公司财产的:可以请求以同时是股东的法人代表的个人财产偿还。 公司破产清算中涉...


·重庆市国有企业破产
      重庆市国有企业破产 ,依据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按照职工在单位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照半年计算,经济补偿标准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补偿,经济补偿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重庆市国营企业破产补偿 企业破产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


·破产人给他人提欧共抵押担保法律处理步骤
      破产人给他人提欧共抵押担保法律处理步骤 一、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二、确认破产...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异同 (一)相同点。 (1)不论是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梳理企业资产与负债,终结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都可以由债权人启动清算程序。 (3)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同属司法清算程序,都是在法院受理后启动,清算组织同由法院指定产生并向法院报告工作,执行职务的...


·公司申请破产 还不起钱 怎么办?
      公司申请破产 还不起钱 怎么办?现在非常多朋友加入创业大军,但是有很多人运气不太好,公司入不敷出,开不下去了,导致要申请破产。那么公司申请破产还不起钱怎么办?今天网站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公司申请破产后关于债务方面的相关规定。一、公司申请破产还不起钱怎么办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破产,股东的财产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是,如果是无限责任公司,或者是一人公司,是有可能的。但是公司不还...


·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有哪些? 一、企业破产和破产清算的概念。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破产清算就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以终止其经营活动,并依法取消法人资格的行为。 二、研究破产清算的意义。 企业破产对于一个社会经济...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破产清算管理人是干什么的? 破产清算管理人的职责: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根据各国破产立法例和我国现行破产法可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全面...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
      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在市场经济机制的作用下,某些私营企业因经营不善,陷入不能还清债务的财务困境,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企业破产倒闭后资不抵债的情况也比比皆是。那么很多人就会问,对于公司资金去向不明申请破产的问题,法律上会作出怎样的处理呢?下面就由来进行答疑。 (一)私营企业法人帐册不全的处理。 私营企业最普遍的问题的财务帐册不全,有的企业倒闭后甚至股东下落不明,帐册不知去向...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一个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这些钱又应该怎么算?相信这是许多破产人员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法律我们将为各位大概讲解一下,希望能对广大朋友能有所帮助。一、分公司破产,公司会赔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破产,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十六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