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资本债权债务包括哪些企业债务资本的筹资方式,又称债权性筹资,主要有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即债务资本筹资是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
   一、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
  1.银行贷款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2.银行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企业取得这种贷款,无需以财产做抵押。(2)担保贷款是以有关方面的保证责任,质押物或抵押物为担保的贷款,它包括保证贷款、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3)票据贴现也是一种抵押贷款,它是商业票据的持有人把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利息以取得银行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
  3.银行贷款按贷款的用途,可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二、发行债券
  企业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发行债券。企业向社会发行债券,募集社会闲散资金,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后,由企业自己发行或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发行。企业发行债券的总面额不得大于该企业的自有资产净值。债券的面额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居民定期存款的同期利率的40%。其投资项目必须是为固定资产投资,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纳入国家控制的固定资产投资规划。
   三、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资产的所有者(出租人)与资产的使用者(承租人)就资产的使用所签订的不可撤消的合同约定,它定义了所有相关的条款,包括租金额,租期和付款周期等。一般租赁交易由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参与,由两个合同(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构成。融资租赁交易是一种价值和使用价值分别实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交易方式。
   四、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的直接信用行为。企业之间商业信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应付账款。应付账款即赊购商品,是一种典型的商业信用形式。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商品,延期在收到货物后一定时期内付款,在这段时期内,等于甲企业向乙企业借了款。
  2、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指单位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时,开具的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是现行的一种商业票据。
  3、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把未到期的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贴付一定的利息以取得银行资金的一种借贷行为。
  4、预收货款。预收货款是指销货单位按照合同和协议规定,在付出商品之前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物价款的信用行为。
  对企业公司来说,资本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资金不够流水的话就会出现短缺,资金短缺对企业来说影响是非常大的,无法运转过来就会导致企业直接瘫痪。资本债权债务包括银行和民间融资等,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些债权债务来帮助自己解决这些问题。
  
  
  


·欠钱不还说给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说给了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具体情况如下:1.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2.借款...


·夫妻一方担保能否算作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能否算作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2、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小写金额,只要是确有借贷关系发生,双方当事人对借条上所记载的内容和事项都认可和无异议,对只写大写金额,没有写小写金额的借条,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借条金额以大写数字为准。借据上数额的不一致并不影响借据的效力,这张借据还是有效的。但是现行法律对借条上的大小写数额不一致时如何认定并无明文规定,但是按照惯例,对于具体金额的认定,通常是按大写...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生命造成威胁怎么办? 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但债权人因为债务而采取过激方式,如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讨债,威胁到债务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到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时,债务人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


·借贷式诈骗公安不立案违法吗?
      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正常的债务债权关系,双方在形成债务债权关系的时候,是要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的。在正常情况下,借款的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不还款的话,不一定说对方就构成了诈骗罪。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借贷式诈骗公安不立案是否正确?一、借贷式诈骗公安不立案违法吗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做法正确,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如属于...


·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
      如果想要和自己的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话,那在处理债务债权的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方法。比如说可能客户在接到货物以后长时间的没有将货款及时的打入指定账户当中,那么公司也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向客户下发催货款的联络函。可能当公司的领导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的时候,有些人还不是特别了解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关于客户拖欠货...


·借条不主张两年会过期么?
      借条不主张两年会过期么?借条不主张两年并不会过期,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写借条要注意写...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一、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申请解除抵押。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 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


·民间借贷利息怎样算才合法
      民间借贷利息怎样算才合法生活中,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那么究竟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才合法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才合法 1、民间借贷利息多少才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常见追讨债务的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在实际情况下,债权人和债务人为了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的关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会签署一份债权债务确认书。债权债务确认书主要是针对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期限等进行约定。那么,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债权债务确认书什么情况下签署? 确认债券债务的时候。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