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一、公司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债权债务担保合同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保证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  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保证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二、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
   1、从属性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
   2、补充性
  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2)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3、相对独立性
  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发生或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即担保合同也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样,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发生,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的成立或者发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受不同的法律调整。
  二是效力的相对独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担保合同可以不依附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单独发生效力,此时,被担保的合同债权不成立、无效或者失效,对已经成立的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此外,担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灭的原因,而且,担保合不成立、无效或者消灭,对其所担保的合同债权不发生影响。
  担保方为债务方进行担保,两者同时对债权方负责。担保合同的签订就把三者紧紧的拴在一起,您共同履行担保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三方在履行合同的期间互相监督,造成合同的全部内容。
  
  
  


·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其效力是什么?
      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其效力是什么?在很多情况下,如债权债务转让,或者其他类的交易合作等等,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就此内容签署相应的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合同的签署,已经成为当今各项活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合同的签署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合法的成立。那么,在实际中,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债权债务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须有有...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内容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此时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债权融资服务协议。那么您知道债权融资服务协议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具体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


·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和贪污的行为,之所以最终构成的罪名不同,主要还是因为行为人主观心态的不同,其中挪用公款里面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仅是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那现实中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实际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应当重视借款的诉讼时效问题,具体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最高法院夫妻共负债务的承担怎么认定?
      最高法院夫妻共负债务的承担怎么认定?应当共同承担和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


·抓到打麻将罚款怎么处理?
      抓到打麻将罚款怎么处理? 打麻将纯粹娱乐是不会受到处罚的,除非参与赌钱,会受到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


·朋友欠钱30万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30万不还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2、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标的额30万诉讼费是多少?如果起诉金额为30万元的,应在起诉时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800元。(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


·欠钱不还还拉黑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拉黑怎么办?欠钱不还还拉黑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所以来说借钱不还被起诉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可强制执行,由于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坐...


·离婚后孩子归谁?婚后存款怎么分
      离婚后孩子归谁?婚后存款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有哪些
      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债务转让三方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为此,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及时向相应的金融机构申请,避免影响征信记录。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