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保密工作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守公司秘密,又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原则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和组织本公司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公司对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五条公司应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保密意识,确保公司涉及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六条公司应做好员工离职时的涉密文件、资料交接工作。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负有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相关业务资料的保密义务。
  
  第三章办公场所电子门禁管理
  
  第八条为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公司,公司实施办公场所电子门禁管理。
  
  第九条公司所有办公场所应对外实施全封闭式、独立管理。部门内不同业务办公场所应相互独立。
  
  第十条业务办公场所授权管理采用电子门禁卡方式。独立门禁各业务室可独立设置单独门禁,用来保证各业务室独立、安全。
  
  第四章电话录音系统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安装固定电话录音监听系统,对部内电话进行实时录音。
  
  第十二条公司安排专人管理电话录音系统。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 电话录音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合规或风控负责人办理稽核工作时可使用电话录音监听系统,调用录音资料。
  
  第五章录像监控系统管理
  
  第十四条为确保公司安全和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取证能力,公司在办公区域内应安装录像监控系统,安装录像头,对办公场所内动态 进行视频监视。
  
  第十五条录像监控系统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 机构或者个人泄露录像监控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办理稽核工作时可使用录像监控系统,调用录像监控记录。
  
  第六章业务资料的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
  
  金的投资信息、基金合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资料、投资者购买基金 产品的单据等相关资料。业务资料保密管理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岗 位对各自接触的业务资料保密性负责。公司业务资料未经批准不得随 意对外提供,如需对外提供,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八条公司各业务岗位应妥善处理业务资料。不得擅自向外
  
  透露业务资料信息;不得以复印、拍照、扫描、下载、拷贝、抄录等 任何方式将业务资料用在业务之外;非工作需要,不得将业务资料带 出办公室;存有业务资料的电脑需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做 到电脑离开本人视线时退出业务系统或文件。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资料如需在会议、培训班等较多人参与的活
  
  动中散发,应在资料上标明“内部资料,妥善保管”或“内部资料, 对外保密”等字样,并要求领取人妥善保管,不得扩散。
  
  第二十条公司对旗下基金产品的相关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除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应予披露的信息外。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应严格保密公司旗下基金产品信息,不得
  
  向外泄露及谈论的产品投资组合情况,不得将产品的财务报表和交易 的有关报表外传。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须在入职时签署《未公开信息保密承诺书》 (附件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公司依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进行编制、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公司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全部内容,我们看到,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公司保密工作要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密,又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的方针坚持保密原则。一般是公司总经理负责和组织本公司的保密工作;另外,公司对旗下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信息和负有保密义务。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条件是什么? 在拆迁问题上,一些企业主又害怕拆迁,拆迁后确实影响企业的正常的生产,关键时候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前途命运,有的一些企业主有希望拆迁,通过拆迁能够获得一笔比较客观的拆迁款,通过这笔拆迁款能够盘活一个企业或者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发展。那么企业能不能得到补偿呢?企业获得拆迁补偿前提是什么呢?? ? 一、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保险公司法定准备金的比例是多少
      保险公司法定准备金的比例是多少?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人们通常会为自己或者家人买保险,若发生意外,也能通过保险金,是自己的财产权利得到保护。关于保险公司,我们在选择时一般选择大的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准备金的多少,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大小。那么保险公司法定准备金的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保险公司法定准备金的比例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每年通过收取的保费在扣除部分保障成...


·公司经营中跟合伙人闹翻了该怎么撤资?
      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不能进行合伙人撤资,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合伙人撤资,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通俗点讲就是合伙人撤资需要和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并且合伙协议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一、订立合并协议 对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公司法没有规定。对此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以下简称合并与分立规定)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一、注册资本高新技术企业有最低要求吗? 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如果想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就需要已经注册经营一年以上,所以说企业在刚注册的一年内都不能被称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


·公司法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制度?
       一、公司法内部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制度? 1、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是对于人事的招聘,劳动合同,劳动工作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2、劳动及福利管理制度:明确员工与公司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利益。包括员工的考勤管理,请假出勤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办...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目前金融市场上各种理财机构很多,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信托公司等。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要经过证监会的批准才行,其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也需要通过证监会批准。那么,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基金管理公司法人和高管要求是什么?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


·影视公司的监事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承担的主要是监督公司管理层的责任。主要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需要负责?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需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公司的正常经营离不开合格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恪尽职守是对公司正常运行的良好保障,但由于多种因素而导致的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发生了违反公司法财务跑路的现象,那么在公司法对债权人如何实现债务清偿的?请阅读公司法以下内容了解。 公司法财务跑路 的现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发展,公民在社会中,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及其重要的,国家也为公民提供了许多促进公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福利,而在众多福利中,也有一些会让人混淆,接下来会告诉您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在中国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在国外简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公职人员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