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我们不仅要收集证据,还要掌握一些技巧。那么,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证明——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离婚证据;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明——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明——提交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二、收集起诉离婚的技巧是什么
  
  在离婚诉讼中,不仅要解决男女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能否准予离婚的问题,双方生育子女的,还要解决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收集技巧为:
  
  (一)抚养费的证明——提交双方的收入证明。
  
  (二)抚养权的归属证明——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具体情况,提交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而相关证据
  
  1、对于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离婚证据;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是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未成年的子女,有一下情形可以争取抚养权的证明理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子女单独随己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己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现实生活中,离婚案件如果没有证据,很有可能离不成婚,或是在分割财产方面吃亏,甚至孩子的抚养权也会判给另一方。而在收集离婚证据的时候,当事人也不得不注意其中的一些技巧性的内容。至于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协议更改孩子监护权应该怎么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男性要是违背女性的意愿,采取暴力手段压制对方反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那么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会认定为强奸犯罪的。但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是否也能构成强奸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姻关系期间构成强奸罪的情形 (一)如果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属于“死亡婚姻”。双方已不具备正常的夫妻关系,也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关系已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丈夫违背妻子意愿采...


·一、是由女方提出离婚抚养费吗?
      一、是由女方提出离婚抚养费吗? 是由女方提出离婚抚养费的,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孩子跟随女方生活的话,那么是不需要额外的给抚养费用,如果是跟随男方生活,那么是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的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


·《民法典》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民法典》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以上四种具体情形,认定为过错方,第五项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经济生活以及精神物质等方面自愿结合。同时双方根据自身的条件,观念结合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婚姻关系。也支持婚姻关系中任一方表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的申诉权。婚内女方出轨男方可否获得赔偿在收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破坏了夫妻双方的感情的时候,法院将对没有出轨的一方的婚姻赔偿的申诉予以支持。《...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1、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2、未离婚之前,与他人短暂同居的,不构成重婚罪。但可作为婚姻期间的过错,在离婚时,对方可要求赔偿。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二、重婚罪犯罪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


·未成年自愿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后,最放不下的应该是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在解决子女抚养的时候,最好能够协商解决,这样对于孩子来说也是有利的。当然,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纠纷,双方应当用协议的方式确定好各种注意事项。那么,未成年自愿抚养权协议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做个了解。 未成年自愿抚养权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登记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


·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我国婚姻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孩子的抚养关系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结束而有任何的影响。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很多人会认为女方其实是不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女方需给孩子抚养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一般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需要依据婚姻法来解决,人们对离婚问题也是十分的关注,确保自己的利益我说损失,那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就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也即对于婚姻,公民是由自由权的,若遇到骗婚、重婚等现象时,相关组织及厉害关系人是可以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男女其中一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直系血亲、重婚的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个制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完善,所以关于这救济式的国家赔偿法也产生了新的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2017年实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呢?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