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谈流程要注意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房屋买卖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毕竟涉及的金额比较多,有可能是一辈子的积蓄,所以买卖房屋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但是现在房屋中介喜欢哄抬价格,而且很多人不是经常接触房地产市场,因此房屋买卖谈流程就像是和高手过招,只有掌握足够的技巧和注意事项,才能在房屋买卖谈流程时掌握主动权,才能最大化的争取自身的利益,避免被忽悠。
   一、房屋买卖谈流程注意事项
  1、估算房产价值高低
  购房人在把握房源时,一定要对自己选中物业的周边物业情况有所了解,比如同档次房屋的价格、销售状况、实际使用率、出租市场潜力等方面的情况。所考察的范围,如果普通住宅可以在方圆二三公里,相对小些的区域内;如果是高档物业,则应在整个一条大街或一个物业区属相对大一些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对于外部的信息,就是要考察所打算购买房屋周围的环境。
  2、探明物业本身素质
  这个过程中必须要了解的信息包括:房屋开发手续是否健全;开发商的信誉和知名度(如果是销售代理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资质情况进行了解);房屋建筑、装修质量;房屋建筑进度是否与先期承诺吻合;房屋实际销售率;房屋设计、规划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二、房屋买卖谈流程中的技巧
  1、二手房价格评估 二手房的价格是有评估依据的,我们可以从相同路段的新房出售最低起价来判断所购买的二手房的大概房价,换句话讲,二手房的价格泡沫是可以通过比较衡量的。这里有一个经验值,商品性二手房价格最合理的区间在周边新房价格最高者的2/3,其他类型的如私宅、小产权房则视地段及保障程度有较大差距,而房龄较大的商品房大约相当于该路段位置新房均价的一半。
  2、找出卖方弱点,谈个理想的价位 我们大约可以从出卖方的有关信息找出谈价优势,如出卖方急于出手的原因,有些是移居外地或出国,因而急用现金,这个时候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谈到较大的折扣;现阶段房价 出现下行趋势,对于炒房者出货,也可以通过付款条件及类比因素谈价。 对于二手房,装修投入是个沉落成本,买家可以以不含装修的价格来成交,挑剔其装修 无用或装修陈旧等都会导致价格略有下调。
  3、出价方式的谈判技巧 有许多二手房价格是以包价出现的,即双证及过户费由对方出,买受人仅仅承担二手房 的买价,而事实上售价里含有办证过户等手续费用在内并略有上浮。 方法是先通过第一个技巧权衡对方的出价合理性,如果出价比较合理,而权证费用加入到购买成本的时候,价格还是可以承受,则可以将权证费用转为由买受人承担,在这一前提下 再与对方商谈成交价格。封死对方靠代办过户来提高单位售价的路径。 合同二手房还应该剔除掉提前还贷的有关费用不要计入到买卖价中,这个应该是房东自主完成的事项。
  4、对于非完全性商品房的谈判技巧 有些房子做为二手房是可以买入的,但与一般性商品房有差距,这个时候主要从法律方面权衡买卖的合法性,买后你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同时这类房子的价格一般仅仅是二手商品房的2/3,所以要综合判断以后再行成交。而且,这类房子房东的底气不是很足,尤其是当 下房价有下降趋势,你可以大胆杀价。
  不要仅仅只听信房屋中介或者卖家的一面之词,一定要自己先对要买卖的房屋以及周边地段做充分的调查了解,对买卖的房屋的价值和其他优缺点掌握清楚,这样在房屋买卖谈流程时,就可以更加有底气,可以指出对方的弱点,然后在谈话中掌握主动权,掌握出价方式的技巧,然后就可以大胆的杀价,以最接近自己心里的价格买到房屋。
  
  
  


·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这一过程中,除了房款还需要加纳一些税费,购房者缴纳房屋买卖税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一)购买且居住不到5年,交纳全额营业税.超过5年,非住宅交纳差额营业税。以房产证上标明的购置日期为准。 (二)保险费率申贷年限1--5年0.08%,申贷年限5年以上...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种赠与带有确定的条件,且该条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一、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租赁房屋的,要提前多少天通知房东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


·房客违约了怎么办?
      房客也就是我们说的房屋的承租者,这是与房东也就是出租人相对的。实践中,发生房客违约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房客违约的该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客违约了怎么办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房产的继承公证书的样本是什么? 被继承人:×××(应写明姓名、性别、生前住址)继承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同上,有几个继承人应当写明几个继承人)经查明,被继承人×××于××××年×月×日因×××(死亡原因)在×××地(死亡地点)死亡。死后留有遗产计:×××(写明遗产的状况)。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认定买房合同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属民事买卖合同的范畴,其性质为民事法律行为,认定效力的目的在于解决是否受法律保护的问题,其社会...


·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一、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一、母亲去世父亲继承房产吗? 父亲可以继承,但父亲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 二、遗嘱无效...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一、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因房贷无力支付抚养费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抚养费用,有房贷并不能够成为普及普遍费用的理由,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离婚时,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


·一、有一套贷款房还能再贷款买房子吗
      一、有一套贷款房还能再贷款买房子吗 有了一套住房贷款还是可以贷款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按照新政策将执行二套房政策,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新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


·在我国离婚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不管因为何种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但是在离婚以后,生活还是得继续。可能很多人在离婚以后自己想重新购买一套房子,但是心里面又存在一丝疑惑,离婚对于买房的流程是如何的,会不会受离婚的影响这些问题,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开发商楼盘的流程: 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银行要求开发商提交以下资料...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