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探望孩子方式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现如今的社会,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了,相爱了便结婚,不爱了,便离婚。但是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与抚养权的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交给法院解决,如果孩子判给了其中一方,那么离婚协议探望孩子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协议探望孩子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婚姻法》的这一条,规定了探望权的以下内容:(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四)探望的方式。(五)探望的时间。(六)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遇到探望权纠纷怎么办
  (一)错误认识。部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亲(或母亲)错误认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归自己,子女就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因而不允许对方探望子女;而相对方有时也认为,既然法院将子女判归另一方,另一方就应完全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而与自己无关,甚至主动断绝与子女的往来,以达到推卸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二)抚养费给付不到位。有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因经济困难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给付不了或不愿给付抚养费,对方即以“不给抚养费别想看孩子”为由相要挟,故意阻断子女与父母他方的亲情与联系。四是错误教育。部分未成年子女在父母一方的错误教育下,对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致使其在感情上不愿接受父母他方。五是探望权滥用。部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借频繁与子女见面之机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致使对方拒绝再行探视。(三)报复心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对对方的报复、刁难等心理,故意以种种理由拒绝或设置障碍,甚至强行阻止对方对子女的探视,以对方的痛苦作为自己宣泄怨恨的通道;有的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出于个人原因,希望对方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但又想时常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对方亦会以既然不愿承担抚养责任,就应断绝与孩子的往来相抵制。无论如何,虽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了,但是孩子毕竟是彼此的孩子,虽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不要就此认为孩子就是你的了,对方没有权利探望,离婚协议探望孩子方式有很多种,我国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具体的知识文章中已经给出了,更多相关的知识欢迎咨询。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可否少分?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可否少分? 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的,但过错方需要赔偿无过错方。少分财产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


·诈骗犯会连累女朋友吗
      诈骗犯不会连累女朋友,除非女朋友也参与了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关于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需要注明什么小孩抚养权变
      关于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需要注明什么小孩抚养权变更协议书需要注明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享有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均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随父方生活或者随母方生活都是可以的。但是一般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不能直接要求抚养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二、抚养权的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有多久
      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有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


·一、婚姻出轨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出轨方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出轨方财产分割原则的规定,出轨的一方需要弥补另一方一定的财产,这是由于夫妻双方当事人是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出轨财产分割方式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是出轨导致离婚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照顾无过错方。但需要无过错一方,提供出轨方相关的有力出轨证据。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
      在自愿的情况下,未婚男女可以在结婚之前,就自己的个人财产申请办理一个公证,这样才能在婚后避免就各自的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但具体来说,这个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做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


·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些离婚的家庭,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难解决的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散婚姻法中有对于孩子抚养权的详细规定和说明,那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户口抚养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子女抚养权所要解决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


·离婚需要怎么样的手续
      离婚需要怎么样的手续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


·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生活不下去后,通常会因为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产生分歧而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需要先缴纳一笔诉讼费给法院的,缴玩诉讼费法院才能够立案受理,很多人关心诉讼费多少,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诉讼费用标准离婚诉讼费是请求离婚诉讼的人要向人民法院缴纳的,是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的人征收的费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一般是谁败诉谁来承担。原告向相关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人民...


·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历来是争议的焦点。提交有关证据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夺,那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抚养权关乎自己能否与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因此我们对抚养权的争夺中得问题多加注意,那争夺抚养权应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您一一解答。 一、争夺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件基本上都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大的原则就是要儿童利益最大化,无论是我国婚姻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