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我们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的,否则很容易造成违规转让,是需要进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可是,您知道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都是有哪些吗?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程序,这些规定是判定是否属于违法转让的法律依据。比如:《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了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明确了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四十三、四十四条明确了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转让条件和有关要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四十五条明确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情形。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怎样依法办理?
  从这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看出,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一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由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二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须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三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因破产、兼并等情形发生转让。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违法转让。
  三、违法转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一定的投资开发程度等条件,违法转让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主要是非因破产、兼并的原因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种类型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转让土地。我们在进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要注意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对于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来说,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且对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来说,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租售同权的政策最早在广州地区被公布,在该政策被公布之后,在全
      租售同权的政策最早在广州地区被公布,在该政策被公布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被广泛议论。租售同权从字面意义上来看说明租房者与购房者可以获得同等的权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广州房屋租售同权政策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方案》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买房子是家里的一件大事,需要全家人小心又谨慎的考虑有关房子的各种因素,同时也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房屋产权的问题,房屋土地使用证的问题,都会成为您买房要考虑的一个因素,针对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是真的没有土地证。另一种是土地证丢失没有补办。那么,接下来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一、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征地补偿随着征收土地的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也是略有差别的,确保补偿标准合理,那么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这也是很多菜农都很想知道的,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的,接下来,我们就将介绍一下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并告诉您菜地补偿的具体标准。 一、菜地征地补偿一亩地多少钱 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市电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东省电力建设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 第三条 电力工程建设沿线的...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一、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是什么?1、立案调查核实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2、闲置土地认定告知闲置土地认定后,向土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告知闲置土地的认定理由、处理依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告知后,土地使用权人行使陈述申辩权...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住宅使用年限是广大群众极为关心的一个问题,涉及到很多家庭的主要财产能否得到长期的保障,而近期新闻有报道部分地区的住宅使用年限到期后政府部门要求补缴费用的行为,让群众不禁思考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下文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1、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房地产在当今社会上的强大地位,是很多商人眼中美味的餐点。然而房地产就得有需要相关的土地开发,所以要征收土地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不论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应该了解知道一些拆迁补偿的标准。那么北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近期城市房屋拆迁情况,现就调整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


·年最新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松柏镇、木鱼镇。 补偿标准:耕地:31320元/亩;菜地:34452元/亩;果园:34452元/亩;茶园:40716元/亩;精养鱼池:31320元/亩;林地:25056元/亩;未利用地:9396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阳日镇、新华镇、宋洛乡、红坪镇。 补偿标准:耕地:25160元/亩;菜地...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


·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能继承宅基地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