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会进行诉讼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当然律师是要收费的,那么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是多少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律师费
  
  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二、长沙县请律师诉讼离婚费用
  
  计件收费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3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5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0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不超过5%
  
  10-50万元(含50万元) 不超过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不超过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 不超过1%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四)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民事案件的标准收费。
  
  二、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接受境外当事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计时收费标准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三、其他
  
  1、律师代理申诉、再审和执行等法律事务的,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2、律师事务所在进行风险代理时,允许按不超过案件标的额30%的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和方式。凡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的,不得再按照计时收费或计件收费的标准另行收取代
  
  理费、服务费。
  
  3、风险代理是指律师事务所受理律师业务时,委托人事先不支付律师事务所的各种费用,在协议中约定业务收费与服务结果挂钩,承担可能难以足额收取服务费用的风险,先期委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规定看,具体的费用需要看所聘请的律师采用何种方式收费,而且还要看离婚案件是否涉及到了财产的分配,如果涉及到财产那么相应的费用就要高一些,而且才采用分段收费,计时收费一般是每小时五十到一千元不等。
  
  


·法院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案的费用有多少
      法院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案的费用有多少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律师案件代理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孩子成年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分的? 属于夫妻财产,孩子是无权分割的,夫妻平分 离婚分两种: (一)、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离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聘请律师代书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一方起诉到法院离婚),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


·一、离婚农村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农村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经常听到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但是结合我国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目前在我国夫妻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分居只是有可能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很多夫妻因为现实原因比如工作等分居,但是感情没有破裂,感情还是很好,所以分居也不能代表感情破裂。我国《婚姻法》中确实有提及分居,即分居的时间,规定了分居满两年,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是前提是分居的条件是因为感情不...


·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应按平等原则进行均分。在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会将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房产,车子等等。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我们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夫妻离婚财产在孩子名下是否算共同财产? 1、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 2、父...


·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在离婚的情况下,才会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而此时也仅仅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不可以进行分割的。那要是夫妻尚未办理离婚,此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尚未办理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


·房子婚前单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怎么判?
      1.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应该斟酌各种情况,以自由心证之原则来量定,并且没...


·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后还能申请调解吗
      虽然说协议离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但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一般夫妻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而在协议离婚后还能申请调解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如果是通过,且已办完了,...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
      子女抚养义务到几岁抚养义务是18岁。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2)抚养内...


·父母离婚,婚生子女抚养关系怎么处理?
      父母离婚,婚生子女抚养关系怎么处理?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后,婚生子女关系的处理做了相关规定,简要介绍:1、父母离婚并不会影响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即父母离婚,婚生子女就必须跟随且仅跟随一方生活,但是婚生子女与另一方的父子或母子的法律关系不变。2、虽然婚生子女只能选择跟随父母一方生活,但是父母双方均为婚生子女的监护人。关于婚生子女跟随谁生活,根据不同情形而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