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来说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除非迫不得已没有夫妻会去选择离婚这条路,当然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是会有一些人员从中调解,来解决相关的问题,当然如果调解不了是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来进行离婚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是很专业的离婚方式,如果没有律师的参与,下面的知识是必须了解的。
  
  一、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离婚诉讼来说,原告即自己;被告即自己的配偶;诉求即离婚,事实、理由就是自己和配偶感情确已破裂的;受诉法院即有管辖权的法院(下面详述)。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状的事实要简要概括,语言文明。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相应证明。
  
  二、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才具有效力。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三、举证范围
  
  1、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
  
  结婚证(如丢失应提供原登记机关的证明);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供同居的时间或者举行婚礼的时间;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居民身份证(如丢失应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
  
  户口证明(应提供户口薄,如丢失应提供公安机关的证明)。
  
  2、子女情况的证明
  
  子女的自然情况:若为养子女、继子女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或加以说明;请求由自己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者其他条件的事实依据;请求给付抚育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工资或者劳动收入的证明。
  
  3、财产情况的证明
  
  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情况证明;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者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储蓄、国库券、股票等财产的证明;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或者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的证明;住房情况的证明。
  
  四、调解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诉讼调解会出现的三种结果:
  
  (1)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
  
  (2)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
  
  (3)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不少夫妻想要离婚,在众人劝说不成的情况下,会选择协议离婚,但是协议离婚是需要夫妻双方能够最大限度的承受对方开出的条件才行,但是总有人在进行协议离婚的时候不能很好的对一些问题进行协商,那么就不得不起诉离婚。
  
  
  
  


·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
      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 一、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 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合法,诉讼离婚过程当中就没有离婚证,但是有离婚协议,所以也是合法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法院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离婚判决...


·分居后多久可以组建家庭
      生活中,很多夫妻感情不和但是一时又没有办法离婚时,就会采用分居的形式,您互不往来。那么很多人对此就有疑惑,夫妻分居后多久可以组建家庭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 一、分居后多久可以组建家庭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分居两年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之一,但是分居并不是离婚,夫妻在分居期间他们的婚姻关系依然是存在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因此只要夫妻没有离婚,无论...


·一方有精神病的话可以离婚吗
      一方有精神病的话可以离婚吗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离婚是因为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感情破裂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规定应先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后,双方即可办理正式离婚手续,标志着夫妻婚姻关系的终结,但如果离婚之后一方对房产分割决定反悔或有异议时,应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移送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如何判断法院对于房产纠纷案件有无管辖...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夫妻债务的清偿、共同生活费的负担;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


·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
       我国法律主张婚姻自由,婚姻法保障人们的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这仍然不能避免因胁迫而结婚的情况。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应该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判定婚姻受到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 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地以...


·妻子出轨离婚孩子归谁 一方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
      一、妻子出轨离婚孩子归谁 对于因出轨离婚产生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但是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


·究竟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现代社会中,很多夫妻因为不和或其它原因,正在面临离婚的问题,这是则会出现某方不愿离婚的情况,那么有人则会问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这时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已将离婚相关内容整理在下方,若需要可继续阅读。 一、怎么单方面起诉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离婚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


·申请国家赔偿金怎么写?
      国家赔偿是我国法律和社会制度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的起点,对我国的和会案件相应的受害者和冤假错案的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申请国家赔偿金怎么写,都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 一、国家赔偿支付申请书文书范本 (此处印制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 ×公赔支字〔 〕 号 (财政部门)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的国...


·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作出判决
      要是夫妻中一方打算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话,此时虽然不能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不过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一般离婚起诉要多久才会作出判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要多久才能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