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产权人过世了,怎么变更房产证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1. 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2. 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分割,即分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嘱办理;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者未处理部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 房产证持有人去世后,第一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是有一般的房屋的,要是继承人想要拥有整套房屋,还是需要和其它继承人商量,经过其它继承人的同意后,并且放弃了自己的继承权,该继承人才是可以独自拥有这套房屋继承权的。

  4. 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去被继承人也就是过世的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然后要要拿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还有房屋产权证明,户口簿,或者其它能证明你是被继承人亲属的文件,加上自己的身份证。

  5. 如果是遗嘱继承还得带上公证过后的遗嘱,去市区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正手续。

  

  

  

  


·一、离婚儿女抚养费问题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离婚儿女抚养费问题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 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 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用出售款项全款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归谁?
      1. 邓轩和王多芬于2011年3月5日登记结婚。邓轩婚前有一套位于北京朝阳区八里庄北里×××号的房产(以下简称八里庄北里×××号)。婚后,双方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且二人共同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费用为15万元。2012年,邓轩以68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进行出售,并利用售房款中的600万元全款另购位于西城区丽园×××号的房产(以下简称丽园×××号)一套,丽园×××号登记在邓...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
      一、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怎么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判刑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
      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离婚牵扯最大的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来决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不过抚养权确定之后因为各种原因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如果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协议,就需要知道如何办理变更抚养协议的方式,然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变更抚养协议的方式。一、办理变更抚养协议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


·夫妻财产约定是赠与吗?
      夫妻财产约定是赠与吗?不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可以约定为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而夫妻财产赠与是指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另一方,夫妻财产约定和赠与都是对财产的处分形式,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夫妻财产约定需要双方共同商议决定,而夫妻财...


·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是什么?
      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


·男方不尽孩子抚养义务违法吗?
      男方不尽孩子抚养义务违法吗? 众所周知,父母或长辈对子女具有抚养义务,这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而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一方因种种原因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有的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漠的,根本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能不能通过法律手续去维护子女权益。那么,如果男方不尽孩子抚养义务违法吗? 一、抚养的几种类别是什么? 1.对已成年子女的抚养 (1)成年子女因自身的生理、心...


·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吗?
      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吗?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可以的,对于一审离婚诉讼没有叛离的,若是之后双方依旧不能协商确定离婚的各项事宜,此时就需要在半年后再次委托律师书写离婚诉状之后起诉。由于此时已经过了半年的时间沉淀,故此二审离婚案件一般都会叛离。二、第二次离婚六个月期限的起算点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


·结婚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的解决办法离婚有两条途径
      结婚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的解决办法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出现审理此案的法官、书记员等等与一方当事人有比较特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回避。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得多久?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如今如果出现离婚的情况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离婚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过程中必须要签订的手续,来保证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离婚而受到损失,那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得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主管机关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