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劳动关系外包风险有哪些,如何进行预防?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公司为了节约时间,和运营成本,会将公司的一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的一些企业,其实这样的做法是有很多的问题的,而且如果出现了什么事情的话,对于原公司来说还有一定的风险,那么公司劳动关系外包风险有哪些,如何进行预防?
  
  
  一、外包的风险
  
  外包之后那些工人是不是还是由你们公司管理?那么你们会面临的风险如下:
  
  1、将业务外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并且工作地点还是在你们工厂里面,那么你们与员工之间基本上是逃不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如果员工去仲裁的话)。
  
  2、没有资质的个人是没有办法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一旦员工发生工伤,那么你们公司和承包的个人会被要求承担工伤的所有费用,但是个人一句我没钱,可以把责任推得很干净。
  
  3、如果员工投诉你们的话,你们还很有可能被罚款。
  
  二、如何预防
  
  1、用工单位必须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或者提供服务外包的单位是否已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本案中由于乙公司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律师建议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一定要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或提供服务外包的单位是否与职工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必须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本案中因为乙公司不具有劳务派遣资质,所以法院最终没有认定乙公司是劳务派遣行为,这就带给甲公司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3、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或服务外包公司委派过来的员工,用工单位须保留不是自己公司员工的证据。比如平时对委派过来的员工的工作内容、地点和时间等这些客观证据(即要求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特征)进行收集和保存。
  
  4、用工单位在处理与服务外包公司的关系上应持谨慎的态度,尽量和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目前在法律上对于劳动服务外包的界定很模糊,其法律特征无法进行辨识,因此只要客观行为更类似于劳务派遣的话,法院通常都会认定为劳务派遣关系。而往往一些服务外包公司是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最后用工单位存在被法院认定为与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5、建立和完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之间责任分担机制。
  
  一旦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被法院认定为须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事先的的责任分担约定可为事后的责任分担提供依据,无论劳动者向用工单位还是向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单位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责任后可依据该约定向另一方追偿超过自己该承担责任的部分。
  而且大部分风险都和自己公司的长久运营息息相关,当然对于公司劳动关系外包的风险来说,并不是完全不能进行规避的,一般来说如果做好事前的调查工作,将公司业务外包给有资质的企业的话,那么可能会减少外包的风险。
  
  
  
  


·工资保证金能挪用吗
      挪用保证金不归还给员工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对发包方的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在建设中,质量问题一直是关注的重点,特别是是在建筑工程上,其质量直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为建筑物在建成之后投入使用,会有很多人在建筑物内活动,期间如果建筑物发生倒塌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那工程质量保证金期限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在建设工程的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设工程...


·社会飞速发展,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相应的各种劳动关系也越来越多
      社会飞速发展,就业人员越来越多,相应的各种劳动关系也越来越多,由此而产生的各中关系纠纷也是频频发生,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劳动关系确认的问题。这其中包括了租赁确认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关系都可用法律中的规定来进行确认,下面就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作简单介绍。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招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童工现在是一个十分人们的话题,因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大国,所以中国的童工现象非常的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起来童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那么到底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呢,如果企业或者私人招募童工后的一些处罚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各位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接下来的文章吧。 一、多少岁算是童工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位需要赔偿员工医疗费等费用。当然,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必须在时间规定内去制定机构进行工伤认定的,保护自己的合理利益,为自己拿到相应的补偿,下文对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认定的含义 工伤认定是劳...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遇到疫病经经治疗后具备复工条件,可用人单位却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与复工的关系是什么?哪些情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下面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给您做个解答。 一、劳动者具备复工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么?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会遇到因治疗疫病等其他原因休假的情况,如果劳动者经过医疗治愈后,还可以...


·劳动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参与社会工作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做的事,但不是每个工作者都对劳动法有所了解,有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那么出来工作,一旦用人单位确认了要你,就会签订劳动局劳动合同。一般至少一年,多的可能五年,当劳动合同到期了,万一用人单位不续签,那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来给你解答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


·我国现行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哪些? 在现代化的大都市,玻璃幕墙已成为重要商业区的标配,并逐步扩大到较小城市。但是因为反光性等诸多特点,进行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那么,我国现行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现行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哪些? 1、幕墙设计规范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 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从层级和规模上分,自上而下可以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工程。工程质量验收也是从检验批工程开始的,只有本级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才能对上层级的工程进行验收,而单位工程是最后验收的。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和您谈一谈。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因为劳动者相对于企业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劳动法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特地规定了企业的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的,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关赔偿。这不仅限制了企业的任意辞退的权,更是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利益。那么,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详情参考下文。 一、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