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内容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内容 2017浙江省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
   保费直接与出险率挂钩
  很多车主都关心,今后的保险费到底是涨还是降?这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车主平时的驾驶习惯了。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强调保费与车主驾车风险、车型挂钩,促进费率公平。
  据了解,以前的车险价格=(车价×费率 基础保费)×调整系数,而新的保费价格=【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简单点来说:一年出险2次保费上浮25%,一年出险3次保费上浮50%,一年出险4次保费上浮75%,一年出险5次以上保费翻一倍;新车在上一年没出险保费享8.5折优惠,连续2年没出过险保费享7折优惠,连续3年没出过险保费享6折优惠。
  这意味着,不出险的车主保费会更便宜,而出险多的车主保费会更贵,所以说,今后一些安全意识强、出险少的“好司机”将获得更多实惠。业内人士指出,车辆出险频次直接决定车险费率,有利于帮助车主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减少行车事故的发生。
  从先期试点新政策的18个城市来看,保费普遍下降,车险保费同比下降约9%,近77%车主的保费下降。值得一提的是,费率与风险挂钩后,小额案件的报案数也在下降——发生价值几百元的小剐蹭后,车主们自己也在算账,修车费用与第二年增加的保费相比哪个更便宜。
   保险责任范围有所扩大
  除了保费折扣和价格上的变化,出了事故后的理赔情况也是车主们所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这一次商业车险改革扩大了车险的保障范围,删除了多达15条责任免除,最值得关注的几个变化,就是车子上了保险没上牌时,即便出了事故也可获得理赔,车上货物或者人员意外撞击导致车损时,同样能获赔。
  同时,此次改革还明确了“第三者”等概念,即司机的家人(直系亲属)也列入了“第三者责任险”的赔付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假如司机撞了自己家人,原本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但今后出现这样比较特殊的情况,车主也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另外,车主投保了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的绝对免赔。改革前,车主的车如果被撞了,在不知道是谁撞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往往只赔付车损的70%,其余的30%要车主自己承担;而改革后,只要车主投保了专项附加险,这个30%的部分也将由保险公司一并承担。
  可以说,改革之后的索赔方式将变得更加明确,具体为:直接向责任方索赔,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授权公司向责任方追偿。在极端情况下,投保车主遇到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是全责,但对方车主投保额不足或是拒不赔偿,车主就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授权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权益。
   车辆投保时实际价值决定保费
  在商业车险没有改革之前,车辆保费由车辆价格决定,而今后保费的确定方式,会由原来的新车购置价改为投保时的实际价值,当投保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投保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付。
  打个比方,以前一辆新买时价钱为25万元的轿车,一年后市场估价20万元,投保时仍旧按照25万元的新车购置价支付保险费用,理赔时却只按20万元进行赔付;改革之后,车主只需按照实际估价20万元来支付相应保费,对应的赔付也在20万元左右。这样一来,车主就减少了保费的支出,避免了长期存在的“高保低赔”问题。
  购买车辆后车辆保险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拥有保险后续的行车生活遇到什么情况的话,保险公司给予赔付的同时还会帮助进行处理,不过在购买商业车险时,我们一定要确定购买人的资质,关于商业车险的管理我们可以参照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但是各地的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这是我们需要去注意的地方。
  
  
  


·交警曝光行人闯红灯是否侵犯名誉权?
      交警曝光行人闯红灯是否侵犯名誉权?交警曝光行人闯红灯是出于交通安全教育的目的,警醒群众,扩大宣传效果。 并无向社会公开诋毁行人的故意。而且行人也没有能够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因交警支队的行为受到损害曝光隐私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是有情况区别的。也就是说,只要对社会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众利益或大多数人利益构成侵害的,曝他的光不但不侵犯他的名誉,而且是...


·连续碰撞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是否可多次使用
      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区分责任的赔偿特点也使得伤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在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中更是如此。所以在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能否多次使用成为了受害方非常关心的问题。 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是作为一次整体性的事故来处理还是数个单独的事...


·酒驾车祸冒名顶替怎么判刑?
      酒驾车祸冒名顶替怎么判刑?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经过改革以后,现如今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不过无论如何,只要在生活当中您确实以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的话,正常情况下自己的一些合法权益,都是会得到法律的正常保护的,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出租汽车司机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及时...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一、现在车祸都不认可误工费了嘛? 1、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然是认可误工费的,只要确实给当事人造成了误工损失,那么肇事者就应该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


·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所谓社会抚养费,就是一些超生、违规生育的人适当补偿给社会事业的经费,征收理由是超生的人占用了过多的社会资源。每年我们国家的社会抚养费金额还是很大的,因此很多人对这一部分钱的去向就提出了疑问,那么对于我们的政府部门来说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一、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


·辽宁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少见,但却是让各位车主都很头疼的问题。一般而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保护现场,然后等着交警来进行处理,继而确定事故责任人。那么,辽宁省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划分依据是什么?下面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一、二手车转让的手续有哪些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方能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请注意证件是否齐全,是否与车主身份证一致。如有不符,应当由原车主提前变更。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


·开车撞伤人后怎么赔偿?
      一般开车撞人都是属于过失行为,如果行为人存在故意开车撞人的行为,则很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杀人罪了,这个时候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很重的。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撞人,赔偿都是必须要作出。那开车撞伤人后怎么赔偿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开车撞伤人后怎么赔偿?首先,伤者要求赔偿的数额该如何确定,各方当事人都可以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所要补交的信息:
      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二、办理社保卡: 1、办理社保卡用的相片回执单,在打清单时,交付我工作人员; 2、由办理本人取卡,社保局受理费用20元; 3、由我处带取卡,本处将收取费用50元; 4、时间为一个月。 三、收费流程: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