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这其中就有可能会分割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等等。针对不同情况的财产,实际的分割方式是不一样的。那您知道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多数情况下婚前财产都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人财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这部分财产通常就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而实践中关于离婚时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一般是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若存在有效约定的话,则此时可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来分割财产。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一、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即可。 遗嘱公证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


·离婚协议要几份,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是由当事人亲自来写的,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害怕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委托律师代为书写。不管是哪个写的离婚协议都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份数,那么离婚协议要几份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要几份 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


·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在我国,如果想要结束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可以选择的方法就是两种。无非就是协议或者是诉讼离婚,如果真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当然协议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有些人在生活当中会觉得,如果说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会伤害到各方的感情。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一、诉讼离婚伤感情有没有什么根据? 1、起诉离婚是单方面意愿的表达,需要证明自己的离婚理由是合理合法...


·结婚的条件:在我国
      结婚的条件:在我国,如果想要领取结婚证的话,主体首先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否则就算是证件准备好了的话,到了那里也没有办法去办理手续,比如说要满足结婚年龄,男孩子的话要满22周岁,女孩子的话要满20周岁;然后双方是不可以有配偶的,如果有的话属于重婚,在我国属于犯罪行为,对于双方的亲属关系来讲是不可以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除此之外主体都可以是属于结婚的范围之内。二、具体来讲,需要携带的...


·一、离婚后可不可以做财产公证?
      一、离婚后可不可以做财产公证? 离婚后可以不做财产公证的,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是,现实生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很多时候离婚证未办理下来,双方又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方想要确定离婚财产分割,以防对方变卦的,此时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


·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现在夫妻离婚的事件越来越多,离婚之后,夫妻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成为了我们的热点话题。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通过协议进行离婚,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给您做出相关介绍,请认真阅读。 一、起诉离婚什么时候收到传票 根据法律,有1-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再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


·法官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就我国立法及理论主流认我国采信的是感情破裂...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一些地方大男子主义盛行,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女性来说是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如果女方不想维持夫妻生活,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维权,解脱这种不幸。有时施暴的一方会有意逃避参加庭审,那么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遭遇家暴起诉离婚一方缺席能判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一、夫妻协议处置共同财产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夫妻协议处置共同财产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效的离婚协议会产生双方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属于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实现,实践中人们关注的往往是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依据上文,离婚协议虽然不适用合同法,但却具有合同的基本属性,联系无效合同的规定,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因没有意思能力,不发生法律行为之效...


·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抚养长大。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比较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基本的原则,做出针对抚养权纠纷的判决。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2018年分配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