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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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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可以利用土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土地对自己来说没有什么利用的价值想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交材料。那么,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这个问题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所需材料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表
  
  2、委托交易单位写出委托申请;(公开交易)
  
  3、交易地块权属证明,即原土地使用证正本;
  
  4、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5、规划文件,包括《规划用地许可证》等;
  
  6、村委会地价款已缴交证明;
  
  7、交易土地的地价评估报告;
  
  8、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9、交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说明,即房地产权证等;
  
  10、公司章程;
  
  11、交易土地的宗地图2份、地籍图5份以及磁盘;
  
  12、因实现土地抵押权的,需提交《他项权利证明书》、借款合同、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签订的《同意转让协议》等有效证件;
  
  13、因法院判决、裁定的,需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14、因企业改制的,应提交国资办的改制的相关文件等;
  
  15、因旧城改造的,应提交收地协议、拆迁令以及拆迁范围权属证明等。
  
  (二)参加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购的需向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申购登记表;
  
  2、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同意交易文件;
  
  3、公司章程;
  
  4、竞买保证金;(公开交易)
  
  5、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申请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一)办理交易鉴证程序
  
  1、交易中心接到交易申请材料后,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审核,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书》。
  
  2、受让方按合同规定缴付地价款和政府有关税费;
  
  3、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市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二)办理公开交易程序
  
  1、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前期工作
  
  (1)申请转让方凭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提出转让申请;
  
  (2) 对改变用途的或规划条件的,需报市规划部门批准;
  
  (3) 交易中心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
  
  (4) 批准后,交易中心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对交易底价、交易条件等进行确定。
  
  (三)实施操作
  
  1、交易中心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公告、须知等),并进行发布;
  
  2、接受竞买申请,参与竞投、竞买人员按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料;
  
  3、交易中心对竞投、竞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交易中心按公告时间及要求组织投标、评标、拍卖、挂牌和上网竞价等交易工作;
  
  5、组织中标人、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
  
  6、发出缴款通知书,受让人缴纳成交地价款、有关税费和交易服务费;
  
  7、成交地价款扣减有关费用后,余款返还给委托方;
  
  8、 地价款交齐后,交易中心将交易材料移交国土资源局,受让方按有关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
  首先您需要提交的就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对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许多,因此,我们建议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话,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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