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孕妇恢复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社会中存在着一类特殊的群体,就是孕妇。对于孕妇的工作环境,时间,工资等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各个公司单位也是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来制定对孕妇的一些公司单位规定。对于孕妇恢复劳动关系一事,从社会现象反映可以看到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的。以下是关于孕妇恢复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内容。
  
  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3、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5、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尚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6、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7、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8、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9、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都应该对情况的处理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具体的实施过程,也希望公司及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执行,希望您也能够合理的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以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现在有些企业在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并不签署劳动合同,而是同其签署一份入职协议。这份协议简单规定了入职时间、工资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事项,也需要双方签字盖章,算是一种简易合同。那么新员工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么?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一、新员工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么?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双方遵守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保证...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为保证项目达到施工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需要设立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对于工程质量方面,有关部门也颁布了相关管理条例。国家也有建筑法和国务院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出台,旨在保障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劳动争议调解须知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须知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须知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
      在我国利尔化工辞职后不能再入职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重新入职的,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就可以。当然,如果原来在该单位工作时的表现不好,或者辞工时关系没处理好,就很可能被用人单位拒绝。我国《劳动合同法》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的规定,也不会作出这方面的规定——因为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鼓励充分就业。具体法条规定如下: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


·一,劳动仲裁被辞退证据需要哪些
      一,劳动仲裁被辞退证据需要哪些 (一)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盖有公章),否则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即使形势逼人,被迫办理离职手续,也要留下办理离职手续的书面材料。 (二)在办理离职后的次日一定要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并做录音。 (三)用快递的形式向用人单位发送索取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并保存好回执。 (四...


·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除了用人单位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外,受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但在具体的时效要求上面却不太一样,那其中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会提出工伤认定时效一般是多久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与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环境息息相关。但是对于一些经验不充足的建设单位来说,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建筑工程合同的文件组成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流程 1、 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


·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
      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时,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出现身体残疾或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将使职工个人及其家庭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因此,合理的工伤赔偿时对工伤职工也是一种应有的帮助,而决定工伤赔偿的主要是工伤鉴定的结果,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


·劳动仲裁法的时效性有多久
      劳动仲裁一般只有1年时效。仲裁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但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时,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所以,如果已离职的话,建议在发现问题1年内提出诉讼,并且在离职前收集好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


·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怎样的
      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怎样的? 随着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们装点城市的水平也越来越先进,每当夜幕退下,许多城市都会亮起霓虹灯,将整个城市的夜空照亮。由霓虹灯等组成的独特夜景也是需要专门的工程团队来实行,在完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质量评估。下面就来了解监理单位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都包含什么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监理单位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