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一样,都是公司为了股权交换而发行的债券,而债券是股权交换的凭证。相对于普通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收益更高,风险更低。那么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是什么意思?债转股是将债权转换成公司股权的意思,请看以下我们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1)债转股:
  债转股,顾名思义即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而可转换债券是同一个公司以债券与股权之间的交换,即,先认申购该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等到债券到期是可以选择债券兑付也可以将债券以当时约定的份额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
  (2)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债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发行方不同。可转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而可交换债的发行方是上市公司股东(一般是大股东,你在二级市场上买的那点股票,去发行可交换债应该会被证监会打出来)。二者造成的影响就是转股后的股本差异。你持有可转债转股,到期后,上市公司发点股票给你,可交换债到期,你直接拿股东手里的股票。还有一点是抵押担保方式的不同。可交换债,就是用股东现有的股票质押来发债券,但可转债不一样,他现在没有拿来质押的股票,所以必须要第三方提供担保。对于净资产规模不大的上市公司来说,发行可转债比发行可交换债要烦。之所以投资者会选择可转债肯定不会是看中他的利息收益,一定是看中未来转股以后的价值。可见对于可转债来说,股价的波动影响远远大于市场利率的影响。可转债还有一条规定,如果约定转股的价格太高,让你转股后也赚不到钱,可以开个股东大会修正股价。简而言之,就是下降约定的转股价让你愿意转股,但可交换债没有这个约定。可交换债如果发生转股,实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了股票,而可转债的实质是增加股本,转股的股票是新发行的。这区别隐含一项内在的逻辑。同样是融资的方式,上市公司会比较乐意促成债转股,因为这批股票是新发行的,虽然摊薄了每股收益,相当于您的股份都被小幅度的稀释,不影响股权结构。如果股票涨价,持有人愿意债转股,上市公司只是发批股票的代价。但转股不赚钱,持有人要本息和,那上市公司就必须付一大笔钱,算一算哪个更省力?显然是要促成转股,所以上市公司会想办法抬高一下股价。但可交换债就不存在这项内在逻辑了。可交换债的本质是上市公司的股东用自己的股票作为质押物换取融资,最终如果转股那么这位股东相当于股票变少。所以说明一点,选择可交换债,股东就是不想减持股票,但想要拿到费用更低的钱,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具有促成债转股的动力,也就不会去抬高股价。简而言之,可交换公司债券债转股就是把债券转换成股权,在可交换债券转换成股份的时候,需要缴纳过户费。债转股之后,原先的还本付息就变成了按股分红。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欢迎在网站上在线咨询。
  
  
  


·一、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伤残变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伤残变高怎么办? 可以进行撤销,要求重新订立协议。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应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可以退么?
      在现今社会中,很多人因为夫妻不和而需要离婚,而在离婚之前已经决定买房了,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那么房子的订金可以退吗?很多人都不明白订金和订金是什么,经常将它们混淆,为了不因为不了解两者之间的概念问题而引起不必要的争端,以及解答刚才的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概念和结论,希望可以帮助您。 一、什么是订金 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但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


·车祸撞死人 对方全责 怎么处理
      车祸撞死人 对方全责 怎么处理一、车祸撞死人,对方全责,怎么处理车祸司机无责任的话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虽然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也是由交强险赔偿的,所以司机无责任撞死人的时候要冷静处理,用交强险赔偿一定的赔偿责任。二、车祸死者全责该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人死亡的,司机是否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通常有三种情况:(一)如果机动车无责任的话,是不承...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进行关注这个话题,很多人都会对这里边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比较感兴趣。那么,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刑法修正案八交通部分增设危险驾驶罪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 (一)追逐竞驶。 一般来...


·无证驾驶喝酒了倒车时把车子撞坏了保险公司赔吗
      无证驾驶喝酒了倒车时把车子撞坏了保险公司赔吗无证驾驶喝酒了倒车时把车子撞坏了保险公司会进行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基于公共政策的需要,为了维护社会大众利益,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强制推行的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车祸受害人能够获得基本保障,具有社会公益属性。二、酒驾的危害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 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作为肇事的一方就应当根据自己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对受害人做出相应的赔偿。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计算,其他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所以,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一、新刑法破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安全,造成了较轻的危害后果,或者虽然造成较重的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危...


·一、交通事故拒付医药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拒付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拒付医药费的,首先协商或者调解处理,无效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


·贷款合同与车型不符怎么办
      可以拒绝提车并与商家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消协投诉。一切要按照书面合同来确定,合同上确定是哪种车型,什么价位,就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履行,合同已经签字确认即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


·偷电动车取保后会怎么样
      取保候审到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判刑,如果不构成犯罪就释放。《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必然使其精神受到一定创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是一种精神抚慰,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有限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因此,大宝应提起人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