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月底入职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当我们学习毕业之后,走向社会的过程中,一定会寻找一份工作,或者我们需要改变工作的时候也可能会去人才招聘市场参加招聘活动。当我们有幸被聘用入职之后,最关注的问题便是入职当月工资的问题啦。我们将针对月底入职工资问题为您介绍。快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新员工未报到之前:
  
  1、招聘专员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
  
  2、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建行卡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专员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专员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
  
  (二)新员工正式报到:(入职手续办理)
  
  1、新员工提交所需资料(学历证明、建行卡),人事专员复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
  
  2、确认新员工的工牌制作及餐卡办理。
  
  3、带新员工到其所在部门,介绍给其直接领导。
  
  4、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员工守则》,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
  
  5、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6、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巡签;
  
  7、更新员工花名册;
  
  8、将新员工加入集团通讯录。
  
  (三)员工所在部门办理:
  
  1、部门确认座位、办公用品、办公电话;
  
  2、部门直接领导为其入职引导人,带领参观部门,介绍部门情况、部门人员。
  
  3、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4、部门应在例会上向您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新员工入职培训:
  
  人力资源部主管、培训专员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与理念、各项制度等。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五)新员工试用期:
  
  1、招聘专员跟进,进行面谈;
  
  2、进行员工试用期评估。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六)新员工转正: 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行政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力行政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月底入职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总的来说,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会按照你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就是员工的薪资,它是处于固定工作关系中的员工所应得的薪酬,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业规定,或者是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的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所以,即使你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公司也应该按照你的出勤天数给你计发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月计薪天数要按照21.75计算,即“月计薪天数=(天-104天)÷12月=21.75天”。
  
  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
  
  因此,不论新老员工在算工资的时候还得注意几点:
  
  1、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应为:日工资标准×具体工作日
  
  2、有缺勤的情况,当月工资是日工资×出勤天数,而不是缺勤多少天扣多少钱
  
  其他工资计算方法: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200%
  
  综上所述,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包括员工正式报道、入职手续办理、入职培训以及员工试用期,最后是转正评估。关于月底入职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我们知道,员工入职的当月的工资等于其出勤的天数乘以月工资的数额。若是我们在实际的过程中,没有领到当月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维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对于一个房屋而言,排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供暖对于住房的舒适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所以国家也制定了房屋的排水和供暖的验收规范,来确保他们的质量。那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


·公司辞退入职两个月不签合同的员工
      公司辞退入职两个月不签合同的员工 一、公司辞退入职两个月不签合同的员工怎么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有些人喝酒后去上班,如果被交警查到,构成醉酒的,会被派出所拘留,等待下一步的处理。这个期间,员工会影响到本职工作,对单位的正常秩序产生一定影响。员工和单位的行为,都在劳动合同规范下进行。那么,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拘留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


·随着我国用工成本的日益增长
      随着我国用工成本的日益增长,一些企业为了降低公司成本,雇佣一些超龄的劳动者,既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届时,又以超龄为理由,辞退员工。那么,超龄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和用工单位属于何种用工关系呢? 超龄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和用工单位属于何种用工关系? (一)根据超龄员工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判定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 1、 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


·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一、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可以。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法定,当事人不能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不得约定。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法定,用人单位可以间接约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可以是优良,甚至是优秀的。但是最起码对所有建筑工程的要求都是,验收的时候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有一些比较好的专业的建筑单位,甚至对自己的要求会更高。其实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定的有统一的验收标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7是怎么规...


·工伤鉴定级别后护理费是多少?
      工伤鉴定级别后护理费是多少? 工伤期间护理费标准包括:医疗护理费和残疾护理费。 (一)医疗护理费 职工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期内,根据本人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五项中至少两项不能自理的,每月由单位按不低于年度本市、县(市)属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医疗护理费。 (二)残废护理费 职工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后被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为...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一、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一)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康复性治疗费用、转外地治疗的工伤交通费、工伤住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二)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三)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一、主动离职劳动仲裁还能不能申请 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