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缓刑制度创设的目的旨在使缓刑犯在某种社会组织或机构的帮助教育下,不关押即得到改造,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它被西方学者誉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最佳代表。而在我国,适用缓刑也有严格的条件规定。那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判处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三)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罪名其实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但此时首先要满足缓刑适用的条件才行,其次最好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有一位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这样争取获得缓刑的几率相对要大一些。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遗弃残疾人罪的具体内容?
      现如今,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导致环境也在逐渐的恶劣下去,如此恶劣的环境会增加新生儿的畸形率,形成残疾人。在加上一些后天造成的残疾人让我国的残疾人不断增加,然而一些人会遗弃残疾人。这样不利于我国道德社会的建设,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介绍一下,遗弃残疾人罪的具体内容? 一、遗弃残疾人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会收取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此项规定主要基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1、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刑事诉讼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民事诉讼则处于从属地位,因而在诉讼费用问题上,应主要考虑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而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诉讼费用制度。因此在法律适用上不应该缴纳诉讼费用。2、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


·集资诈骗罪轻辩护词如何写?
      非法集资主要指通过非法途径募集资金,并向投资者承诺高额的利润回报,这种募集资金的范式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同时也会给投资人的财产带来严重损失。集资诈骗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诈骗金额等参考。那么争取从轻判决,集资诈骗罪轻辩护词如何写? 一、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无论系从被告人不构成任何犯罪的无罪辩护角度,还是从被告人仅构成处罚较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角度出发,被告人不具有非法...


·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
      一、入屋意图不轨算盗窃罪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


·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要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民,其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才需要负刑事责任呢?一旦要负刑事责任的,自然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完全负刑事责任 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不管犯任何罪都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


·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我国法院有时候在审判的时候,除了对犯罪嫌疑人未进行主刑上的宣判以外,另外在有些情况下,还会适当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罚款的处罚。至于罚金的处罚规定,在我国法律当中也有着明确规定,我国司法量刑上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一、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


·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认定绑架罪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的情形就是犯罪分子控制小孩后,再打电话跟小孩的父母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就是绑架。你知道绑架小孩,判刑是怎么判的吗?下面,我们为你介绍绑架小孩如何判刑,以及认定绑架罪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绑架小孩判刑是怎样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容留卖淫可以判缓刑吗 ?
      一、 容留卖淫可以判缓刑吗 ? 符合条件的可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一、缓刑考验期是多久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是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如何计算 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


·行政处罚拘留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拘留时效是多久?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


·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会有这样的一类人,就是仗着自己有钱有势,欺负哪些他觉得看不顺眼的人,并随意的恐吓他人或是辱骂,甚至动手去殴打他人,那么您知道像这种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该怎么处罚吗?其相关的法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吧。 一、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首先,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一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