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怎样起诉离婚,诉讼法院的管辖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我们都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去当地民政局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异地的时候,一方又想要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你知道应该怎么办吗?对于异地怎样起诉离婚,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解这个难题。
  
  一、异地怎样起诉离婚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上可知,夫妻双方异地起诉离婚时,也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此,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法院不一定会支持离婚的请求的。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一、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450-650元/㎡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瓦屋顶 410-530元/㎡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290-4...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遗产继承法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一、遗产民法典院管辖地是如何确定的?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纷时,就应当在其他几个继承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


·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决定迟迟未履行该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决定迟迟未履行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


·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国家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将农村很多土地进行规划整改。那么对于集体土地我们有了解吗,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呢?一、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
      安徽农村拆迁土地的赔偿的最新标准安徽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二、货币补偿。 一、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安徽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


·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风险
      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风险 一、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风险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虽然房产证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我们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像银行抵押贷款的...


·公司法股东大会的性质和他地位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股东大会的性质和他地位是怎样规定的? 在公司法当中,股东大会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决定事项都需要通过股东大会来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和监事会都是相互监督的,那么公司法股东大会的性质和他地位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农村退出宅基地补偿方案有哪几种?
      农村宅基地确权让农村宅基地变得越来越值钱,补偿方式围绕钱和房展开,也可以说,国家是围绕农民要留在乡下还是进城来进行补偿,农民可以二者任选其一。如果有农户有退出宅基地的想法,要想好留在乡下还是要进城,才能做出最佳选择。 一、补偿款 农民退出宅基地,补偿现金是最简单的方式,农户自愿退出后,国家直接给农户现金,国家对退出的农户只不做集中安置。换言之,农民退出宅基地后,一种方式是直...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们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国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们则是比较关心自己能得到多少征地补偿款。为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对征地补偿问题进行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以成都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及内容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是在使用土地时需要的证件之一,这个证件的存在说明你可以使用这块土地进行活动,商业或者住宅等,所以对于农村分户来说需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是如何介绍土地使用证的用途的。 一、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