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现实生活中,故意伤害这是比较常见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与过失伤害是不相同的,并且前者性质十分恶劣。我国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我国刑法对于故意伤害罪的具体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们将针对故意伤害罪怎么判的问题为您作出详细说明。
  
  
  在我国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 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 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1、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我们可以得知,故意伤害罪是依据故意伤害致人伤害严重程度来进行法定刑确定的。还可以根据故意伤害的人数以及其他的犯罪情节等来进行量刑得。的我们在这里提醒您,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生命。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要想对犯罪嫌疑人发起公诉,就必须做到证据确凿。而收集证据的时候,办案人员要按照程序进行,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及客观性。否则,经过检察院审理,发现非法证据的,要进行排除。那么,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是什么?《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证据的条款也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


·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的人,在侦查阶段一般是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此时如果满足了取保候审条件的话,就能获得取保批准。那么日后被判刑的时候,寻衅滋事犯罪是否能判缓刑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


·什么人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
      

答: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法院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审理前的准备 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主要包括送达诉状副本、调查收集证据、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与)人,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活动。这是以后审理工作的基础。 2、庭审准备 指开庭当日正式开庭审判时所做的准备,主要内容是由法庭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
      私闯民宅刑期会以什么罪行来进行判决?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判几年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从重处罚事由引...


·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
      既遂、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形态,是每一个犯罪都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然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法律规定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对既遂、未遂作出认定。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 一、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 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


·什么叫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的刑事犯罪根据行为人主观形态的不同,可以区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相比之下自然是要对过失犯罪的处罚轻一些。不过就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来讲,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什么叫故意犯罪。 一、什么叫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事件,因而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哪些 1、直接故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