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比较打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法官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是以什么为标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4、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的资料。如果是在哺乳期内的孩子的话,一般是判给母亲。如果过了哺乳期法官会按照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方面考虑。孩子有自己的意识的话,也会尊重孩子的选择。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夫妻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产生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遇到这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夫妻离婚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一、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


·一、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怎么规定?
      一、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怎么规定?夫妻离异抚养权及相关权限的问题基本规定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哺乳期,一般会判给母亲,对方给予抚养费。两周岁以上,孩子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当然,这个过程需要足够尊重孩子的意愿,否则就违背了最初的目的。二、关于抚养权权限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一、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法院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


·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怎么算?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往往是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进行的。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为了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应当通过律师代理案件。而律师代理民事案件是要收费的。那么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怎么算?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一、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怎么算?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


·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可以结婚吗?
      《民法典》中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这主要是担心婚后生育的子女患病的概率增加,不利于优生优育。于是有的人就在问,那要是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结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可以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是不允许随意变通的...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一个完整的家庭肯定是有父母和子女共同组成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是一个共同体,所以在生活的时候,所有人的目标和方向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的关系一旦发生破裂以后,很多问题在处理的时候,不是按照人们的感性思维处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一、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


·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如果采用协议的方式离婚,双方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子女的抚养权归谁这些问题作出处理。我们知道,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又有其特殊性,它受到法律保护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协议离婚书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


·夫妻中一方怎么诉讼离婚
      我们发现其实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首先选择的基本都是协议方式离婚,毕竟此时方便也快捷,但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话,那么也是不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不过可以转而考虑诉讼离婚。那么一般怎么诉讼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中一方怎么诉讼离婚 1、起诉离婚时需提交的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2023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


·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
      一、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费由谁主张离婚孩子抚养费应由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1、主张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作为原告提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