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的房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则开发生修建的房屋,一则自建房,在城镇由于一个地方的城区建设是由规定的,所以自建房一般是会被批准的,故而,自检方一般只出现在农村。自建房也算做是一个工程,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暂时特意没有规定农村盖楼房的施工标准,一般仍执行国家住建部的“一标十四规”。
  
  二、修建自建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选择施工队伍
  
  工程施工前应对当地的建筑队伍进行考察,选择有技术、有施工机械、有施工经验整体素质好的专业施工队伍,最好是有资质的建筑公司。
  
  2、选择设计图纸和专用通用图集(2006年编: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房图集),施工图纸是建设工程的重要依据,直接决定工程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是否合理,并且施工中的监督、验收以及争议的处理都要依据图纸,因此,施工前进行图纸设计或选择专用施工图集,对于选用图集的,其基础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复核,以确保结构安全。
  
  3、选址
  
  建房前,应对周边地质环境进行考察。应尽量避免在水沟、池塘和有粪坑、墓穴的地方选址建房。以防止地基产生不均匀下沉,造成房屋开裂,甚至倒塌。
  
  4、签订合同
  
  在选择好施工队伍后,双方应签订正式合同,将相关事宜(特别是工程选址、工期、材料的与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保修期限、争议处理、工程造价结算等)在合同中约定。
  
  (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控制点
  
  1、地基基础
  
  (1)地基必须挖至老土层,土质应均匀一致,并且进入老土层深度不应小于20cm。
  
  (2)基础埋深(从建成后室外地坪最低处算)不应小于当地冻土层厚度,且不小于50cm,必要时,应有设计。基槽(坑)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3)基础控至持力层后,应用钢筋(粗)探测地基下是否有空洞、软弱层,若有,应清除并挖至老土。
  
  (4)基础持力层符合要求后,应立即施工基础,避免雨水浸泡和曝晒,如发生浸泡,要在基础施工前清除浸泡、变软的地基土;基础施工完毕后,应立即进行回填避免受水浸泡,扰动地基。
  
  2、毛石基础
  
  (1)毛石基础砌筑:毛石基础应分层坐浆砌筑,(第一层毛石与土之间也立如此),并将大面向下,上下应相互错开,若基础成阶梯形,应先从最低处砌起;
  
  (2)毛石之间应留空隙,用砌筑砂浆搞实,不应采用干铺一层毛石,再铺一层砂浆,然后用水冲灌缝的施工方法,以免水泥被水冲流失。
  
  (3)毛石砌体、应采用石质较好的石头,不能使用风化石。
  
  3、砖砌体工程
  
  (1)选用的砖强度必须满足要求,尽量把送到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承重墙应为240毫米实心砖墙(一砖墙),空斗墙不得作为承重墙体。
  
  (3)为保证砌体质量,严禁干砖上墙,应采用统一的组砌
  
  方法,砖砌体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小于80%(即砖与砂浆的接触面);砌体竖缝灰浆必须饱满,灰缝厚度控制在8-12mm。
  
  (4)在砖砌体转角处或交叉处,砌体应同时施工,不能同时施工(砌筑)时,应留置斜槎(踏步槎),严禁将该处分成两次分别施工(此处如设构造柱例外),使纵横墙之间无可靠连接,以至造成墙体开裂,甚至倒塌。
  
  (5)在构造柱或未设构造柱的墙体转角处或交叉处,沿墙高度每500毫米设置墙体(不少于2Ф6钢筋)拉结筋,拉结筋长度应深入两边墙体不小于1米。
  
  (6)严禁在砌筑完毕的承重砖砌体上开水平槽, 或墙身上随意打洞。
  
  (7)砌体砂浆应按规定配比施工,采用机械搅拌,使用过程中不能随意加水,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砂浆初凝失去流动性前),不超过2个小时,严禁渣子灰代替石灰膏,严禁石粉代替砂子。
  
  (8)门窗过梁厚度必须满足要求,过梁在两边墙体的搁置 长度不少于250毫米,且过梁底部应坐浆,如采用钢筋砖过梁,底部配筋直径应为Ф6-Ф8mm,两端伸入墙内不小于240毫米,两端钢筋必须弯钩,钢筋不少于3根,水泥砂浆强度等级不小于M5。
  
  (9)两端与其它砌体不连接的单片墙,(如两端设有构造柱,但构造柱尚未浇注),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如必须超过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以免在外力影响下(如大风等)造成砌体倒塌。
  
  (10)用于施工通行的临时洞口宽度不宜大于900毫米 ,高度不宜大于1.8米,并在此处设置过梁,洞口补砌时,应与两边砌筑咬槎。
  
  (11)外墙脚手眼堵塞要密实,以免造成外墙渗水。
  
  4、混凝土工程
  
  (1)水泥:过期(超3个月)、结块的水泥不能使用,购买水泥时,应向销售商索取水泥合格证。
  
  (2)混凝土应按规定配比施工。采用机械搅拌,使用时不能随加水,主要受力构件的砼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0(梁、板、柱等)。
  
  (3)拌制砼骨料(石子、砂)目测不能有泥团和泥粉存在,级配要合理(既粒径大小),水必须采用无污染的干净水。
  
  (4)砼浇筑时,应采用机械振捣,确保砼密实,最好一次性浇筑完毕,要留置施工缝时,应在板或次梁、楼梯的1/3处,圈梁除交接的任意位置,悬臂梁、板(如牛腿梁、雨蓬、阳台等)不能留施工缝,必须一次浇筑完;施工缝应留垂直缝,缝处应安模板,不能让砼随意流淌。
  
  (5)砼养护,常温下,应对砼覆盖并浇水养护、保持湿润,养护时间,自拌砼不得少于7天,商品砼不少于14天。
  
  (6)穿板的管道或予留洞口应事先留置,留置位置应准确,现浇板上不能随意开洞、开槽。
  
  (7)砼浇筑完毕后2-3天,其上面不能堆载,以后的临时堆
  
  载不能过大或振动,材料不能集中堆放,避免破坏砼结构。
  
  (8)阳台、厨房、卫生间、屋面应采用现浇砼结构。
  
  5、支撑系统及模板
  
  (1)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要求,特别是底层的支撑应支设在坚硬的物体上,不能直接支设在软土上,竖向支撑应尽量垂直于地面,竖向支撑之间应相互拉接,以防失稳,造成整体坍塌。
  
  (2)模板拼缝应严密,以免水泥浆流失,造砼孔洞,麻面等,降低承载能力。
  
  (3)承重结构(梁、板底部模板)不能随意拆除,必须使砼达到一定强度(设计强度70-80%,悬挑构件强度100%)时方可拆模(夏天一般在21天,冬天一般在日平均气温累计达到600度),以防砼结构受到破坏。
  
  (4)支撑模板时,应对模板的标高及轴线进行复测(应满足层高、开间的尺寸)。
  
  6、钢筋工程
  
  (1)应选择正规生产厂家(大厂)生产的,具备出厂合格证,最好使用前将钢筋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外观检查表面不得有裂纹、疤节,螺纹钢筋纵助螺纹应均匀一致,圆钢断面应成园型。钢筋表面应成青黑色,在加工、搬运中如出现断裂,其质量可能不合格,应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雨蓬、阳台、等悬臂结构(即挑出外墙部分的板、梁应严格控制上部钢筋的位置,不能使钢筋位置放错)。
  
  (3)悬臂梁在墙体部分的尾梁长度应满足抗倾覆要求,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复核。
  
  (4)阳台、走廊栏板配单层钢筋时,竖向钢筑应设在内侧,施工时应避免钢筋位置错误,防止栏板倾覆。
  
  (5)砖混结构圈梁必须沿墙贯通,不能间断,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成一体,增强房屋的抗震性能。
  
  (6) 筋弯钩应为135度,弯钩平直,长度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钢筋接头应相互错开,梁板钢筋位置应符合要求。
  
  7、予制楼板安装
  
  (1)予制楼板必须使用有资质的预制厂的产品,预制楼板的钢筋数量(楼板钢筋必须为予应力钢筋,直径为5毫米)规格和砼强度(不低于C30)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要对预制楼板外观检查,不能有裂纹,不能有蜂窝孔洞(砼松散)、钢筋位置必须正确,还要生产厂家提供预制楼板的出厂合格证及楼板承载力检测报告。
  
  (2)预制楼板上不能随意开洞、开槽。
  
  (3)预制楼板搁置长度在砼构件上(如圈梁)长度不小于80毫米。在墙体(砖墙上)不少于100毫米;安装就位时两块楼板之间应留20-40毫米间隙;安装就位时板两端下口应座浆,搁置在墙体两端的楼板孔应用砼堵实;
  
  (4)安装好的楼板之间的缝隙处理:先清理板缝内的杂质,用细石砼分两层灌捣密实,楼板之间较大的缝隙应采取现浇砼填实,在常温下养
  
  护不少于48小时,不能用砖来填补。
  
  8、水电、门窗、屋面、装饰等内容较多由时间关系,在这里就不讲了。
  
  9、一般基本规定(关系使用安全)
  
  (1)阳台拦板高度不小于1.05米,上人屋面女儿墙或栏杆(垂直杆件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米,且不易攀爬)高度不小于1.05米,外窗台高度和楼梯扶手高度不小于0.9米,否则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米,梯段的净高不宜小于2.2米,套内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0.22米,高度不应大于0.2米。
  
  (3)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也不应少于3级。
  
  (4)厨房、卫生间应低于其它房间地坪30毫米,阳台、室外与室内地坪应有一定的高差。
  
  (5)施工完成的承重墙体不能随意拆除、开洞、开水平槽等。
  
  10、验收和使用
  
  (1)外观检查: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应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墙体、板是否有明显的裂缝,外墙、窗、厨卫间、屋面等是否有渗漏现象,对水、电要做通水通电试验。
  
  (2)检查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约定的要求。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国家相关政策并没有对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做出明确性的规定,所以可以参照同类工程的相关规定。在修建自建房时,一般是不会找施工单位的,需要需要注意的事项也就比较多,首先需要选择施工地点,然后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控制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量与日俱增,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日益显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量与日俱增,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工程质量事故是由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按事故责任可以分为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那么与江苏省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规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第二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构配件生产、主要工艺设备和专业关键设备及复杂的设备加工,应...


·工伤待遇中缴费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待遇中缴费工资如何计算?工伤待遇中缴费工资的计算方式的话,是职工受到伤害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当然了,社会保险机构在进行相关的保险待遇发放的时候,也是以他所进行缴费的工资来作为一个基数计算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明确予以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


·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时间过了怎么办?
      在工作当中员工受伤的事故常有发生,特别是危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在事故发生之后伤着可以申请工人认定得到相应赔偿。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劳保单位提出的,但是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单位没有向劳保单位提出申请并向伤着隐瞒事实。那么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时间过了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解答一下。 一、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时间过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办法》第7条规定:“工伤认定...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入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


·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么?
      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便以种种理由予以辞退或解聘,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约定几年内不得怀孕。那么,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怀孕女职工也付出了劳动,企业应如何支付怀孕女职工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难免会和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假如与公司产生了劳动争议那么就要通过司法机关进行仲裁,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知识。 一、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


·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设立了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立场和利益不同,所以十分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为了正确处理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那么,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基层组织协助居民办理与劳动就业相关的各项事务,作为劳动保障协理员是需要进行资格考试的,并且熟悉相关规章制度,以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呢?我们给你做了一些整理。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协理员 1、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辖区居民办理劳动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同时承办劳动监察维权等相关事务;并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


·酒店工资福利怎么样制定才好?
      在现代社会,酒店已经由一个纯粹的吃饭场所向集住宿、娱乐、饮食于一体的新型酒店发展,且一般酒店住宿饮食都是远远高于旅馆和饭馆的,那么这样一个高消费的场所的员工的工资福利怎么样呢?一般而言服务行业的工资福利都比较好,但是在酒店这样一个场所是不是也这样呢?下文将为您解答酒店工资福利怎么样规定才好。 一、相关法律规定 财政部2009年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称...


·职工上班时间病死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时间病死算不算工伤?上班时间病死的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事故的频繁发生需要引起极大的重视,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因为贪小便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可以有效防止建筑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那么,工程质量标准及处罚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关于施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工程质量内部“三检制”原则:施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