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一般会有直接责任人。过程中,工程出了任何问题,直接责任人都需要负主要的责任。为了维护工程的质量,我国对于直接责任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
  
  第二阶段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到保修期结束,这一阶段通常称为保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保修期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保修。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共分为俩个阶段。分别是开工到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到保修期结束。在这期间,如果工程出现了问题,直接责任人都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劳动仲裁裁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裁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申 请 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委托代理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 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 申 请 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被 申 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


·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
      房建工程质保期如何确定?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工程在完工之后是需要进行验收,并达到标准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但是机关如此,再给次投入市场之后,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他人或者单位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依旧是较为常见的,故而相关单位会对房建工程质保期进行约定,再此期间内,可以扣留质保金。 一、房建工程质保期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
      任何诉讼和仲裁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在一定期限内上诉,法院在一定期限内受理仲裁出结果。有些单位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故意违法,很多人不知道利用法院仲裁能否中止劳动关系。那么,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业,而就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因为就业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彼此的劳务关系有法律保障。那么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些,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
      被炒鱿鱼了工资怎么算 离职交接工作时应当同时结算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被辞退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员工被公司辞退到底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一直是广大人事部门和劳动者比...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要怎么写
      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要怎么写 我们知道,工程中是要签订各种合同的,如建设工程的承包、转包合同,我们比较常见的则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就施工事宜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要怎么写?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


·一、施工监护人的权限?
      一、施工监护人的权限有哪些责任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否则有权让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监护过程中不能玩手机、听音乐、看杂志、看书等一...


·劳动法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最近,学生社会实践越来越受到您的关注,也有很多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打工,但是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劳动者的年龄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如果是没有达到一定的年龄的未成年是不可以进行打工的,而且,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雇佣童工。劳动法童工的法定年龄也是做出了相关的约束,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定年龄是多大吧。 一、劳动法童工的法定年龄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以前是叫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与受贿罪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在主体上面,此罪只能是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而在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具体的犯罪数额,那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刑法》第385条 (一...


·职工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并且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好的步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实际确定造成的伤残等级了。那现实中锁骨工伤骨折构成几级伤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如果是锁骨工伤骨折,如果是完全愈合恢复,是不会影响任何功能的,这种情况做伤残鉴定一般是够不上级别的,这是你当地政府部门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