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的建筑过程中,钢结构作为一种建筑结构类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之后的工程建设影响十分重大。所以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问题不可小趋,需要我们特别关注。我国也制定了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标准,我们将为您介绍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的内容。
  
  一、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划分为“优良”与“合格”两个等级。
  
  1、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应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优良:
  
  (1)保证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中,应有60%及以上的项目为优良项,其余项目均达到合格的规定。 一个基本项目所抽检的处(件)中有60%及以上达到本标准优良的规定,其余处(件)达到合格的规定,该项目应为优良项。
  
  (3)允许偏差项目在抽检的点数中,应有9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本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其余实测值也应基本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优良:包括主体结构分项工程在内,应有60%及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其余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单位工程或制作项目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有60%及以上为优良,其余分部工程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应达到85%及以上。
  
  二、钢结构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钢结构安装单位工程:
  
  (1)构件出厂合格证;
  
  (2)多节柱、主梁、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网架和大跨度桁架钢材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3)多节柱、主梁、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网架球节点和大跨度桁架出厂前的一级、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4)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出厂前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出厂前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6)设计要求做强度试验的构件的试验报告;
  
  (7)安装所采用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8)一级、二级安装焊缝探伤报告;
  
  (9)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质量证明书、安装前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10)安装前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
  
  (11)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
  
  (12)安装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13)安装采用的涂料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14)防火涂料的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钢结构制作项目:
  
  (1)柱、主梁、吊车梁、网架或桁架主要构件的钢材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2)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质量证明书、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复验报告;
  
  (4)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
  
  (5)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6)一级、二级焊缝探伤报告;
  
  (7)高强度螺栓连接检查记录;
  
  (8)隐蔽部位焊缝检验记录;
  
  (9)涂料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10)多节柱制作检查记录;
  
  (11)设计要求作强度试验的构件试验报告。
  
  (12)构件预拼装检查记录。
  
  三、钢结构工程观感质量的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结构安装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检验评定应按高强度螺栓连接、焊接接头安装螺栓连接、焊缝缺陷、焊渣飞溅、结构外观、涂装缺陷、涂装外观、标记基准点、金属压型板、梯子栏杆平台等10个项目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强度螺栓连接:螺栓、螺母、垫圈安装正确,方向一致,已作终拧标记;
  
  (2)焊接接头安装螺栓连接:安装螺栓齐全或基本齐全,未装安装螺栓的孔已按规定处理;
  
  (3)焊缝缺陷:焊缝无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
  
  (4)焊渣飞溅:焊渣飞溅清除干净,表面缺陷已按规定处理;
  
  (5)结构外观:构件无变形,现场切割割口平整;构件表面无焊疤、油污和粘结泥沙,连接在结构上的临时设施已拆除或已处理;
  
  (6)涂装缺陷:涂层无脱落和返锈,无误涂、漏涂;
  
  (7)涂装外观:涂刷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无流挂起皱,构件因切割、焊接而烘烤变质的漆膜已处理;
  
  (8)标记基准点:大型重要钢结构应设置沉降观测基准点;厂房钢柱和钢构筑物有中心标志;
  
  (9)金属压型板:表面平整清洁、无明显凸凹,檐口、屋脊平行,固定螺栓牢固、布置整齐,密封材料敷设良好;
  
  (10)梯子、栏杆、平台:连接牢固、平直、光滑。
  
  2、钢结构制作项目的观感质量检验评定,
  
  应按切割缺陷、切割精度、钻孔、焊缝缺陷、焊渣飞溅、结构外观、涂装缺陷、涂装外观、高强度螺栓连接面、标记等10个项目进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缺陷:断面无裂纹、夹层和超过规定的缺口;
  
  (2)切割精度:粗糙度、不平度、上边缘熔化符合规定;
  
  (3)钻孔:成型良好,孔边无毛刺;
  
  (4)焊缝缺陷:焊缝无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
  
  (5)焊渣飞溅:焊渣飞溅清除干净,表面缺陷已按规定处理;
  
  (6)结构外观:构件无变形,构件表面无焊疤、油污粘结泥沙;
  
  (7)涂装缺陷:涂层无脱落和返锈,无误涂、漏涂;
  
  (8)涂装外观:涂刷均匀,色泽无明显差异,无流挂起皱,构件因切割、焊接而烘烤变质的漆膜已处理;
  
  (9)高强度螺栓连接面:无氧化铁皮、毛刺、焊疤、不应有的涂料和油污;
  
  (10)标记:中心、标高、吊装标志齐全,位置准确,色泽鲜明。
  
  3、观感质量应由3人及以上共同检验评定。检验人员应对每个项目随机确定10处(件)进行检验,并应按本标准规定对每处(件)分别进行评定。
  
  4 、观感质量的等级应依据检验人员检验评定汇总结果按下列五级进行评定:
  
  (1)当汇总结果中有不符合本标准合格规定的处(件)时,应评为五级。
  
  (2)当汇总结果中全部处(件)均符合本标准合格规定时,应评为四级。
  
  (3)达到四级且当汇总结果中有20%~49%的处(件)符合本标准优良规定时,应评为三级。
  
  (4)达到四级且当汇总结果中有50%~79%的处(件)符合本标准优良规定时,应评为二级。
  
  (5)达到四级且当汇总结果中有8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标准优良规定时,应评为一级。
  
  四、工程质量经检验不符合本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应进行处理,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 、返工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 、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可评为合格;
  
  3 、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和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制作项目)不应评为优良。
  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括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标准,并且一般分为优良与合格两个等级。我们提醒,在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于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工程使用者的人身以及财产都会遭受到较大的损失,因此,工程质量问题应引起各单位的重视。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都应符合相关的要求。不过在实践中,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是难免的,那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①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


·进行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
      如果在现实工作中受伤,应该在就医之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工伤认定应该在被诊断后30天内进行。但是,如果进行了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工伤认定的认定流程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进行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 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后能继续领工资吗?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会和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对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等作出规定。现在大部分劳动合同都有固定期限,到期后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如果不续签则代表劳动关系的终止。那么终止劳动关系后能继续领工资吗?下面我们就为广大劳动者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终止劳动关系后工资如何结算? 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时,都会办理入职手续,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等提供给企业,企业才能会为员工办理后续的保险,发放工资等等。但有些员工会因为实际的年龄未到法定工作年龄等原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而使用他人的信息办理入职手续,这就涉及到虚假入职。今天我们将和您一起了解的是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一、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


·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一,当事人周未加班工资怎样计算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


·辞退员工赔偿月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辞退员工赔偿月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一、辞退员工赔偿月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并不是按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来计算的。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


·2018年规定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
      2018年规定什么时候申请工伤鉴定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一)鉴定机构:省、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


·一、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使得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减少工程事故发生的概率,我国立法机关制动了约束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规范,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可以扣除一定的质保金,根据法律规范,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装修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


·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


·劳务合同规范要注意哪些?
      劳务合同规范要注意哪些? 我国有着世界上最多的劳动者,因而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十分重要,劳务合同是保障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也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对于劳务合同规范也有相关的规定,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劳务合同规范格式吧。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地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