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活在当今一个好的时代,城乡建设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现代化建筑和设施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这些建筑在进行规划时,有一部分可能需要向当地人民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的同时,会发土地征收补偿。各地对于补偿标准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广西灵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灵城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40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69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73元/亩到14692元/亩之间。
  
  旧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28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9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80元/亩到13920元/亩之间。
  
  陆屋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27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91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79元/亩到13919元/亩之间。
  
  那隆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6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80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51元/亩到13804元/亩之间。
  
  石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80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50元/亩到13802元/亩之间。
  
  伯劳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70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71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27元/亩到13710元/亩之间。
  
  武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63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68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21元/亩到13687元/亩之间。
  
  太平镇、丰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96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44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360元/亩到13440元/亩之间。
  
  檀圩镇、新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663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32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330元/亩到13322元/亩之间。
  
  平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8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03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59元/亩到13036元/亩之间。
  
  佛子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82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02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56元/亩到13026元/亩之间。
  
  烟墩镇、平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00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72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82元/亩到12728元/亩之间。
  
  文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3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22元/亩到12488元/亩之间。
  
  三隆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32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8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20元/亩到12482元/亩之间。
  
  沙坪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4317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479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119元/亩到12479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征地补偿标准是国家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下规定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于征地补偿并不陌生。对相关的规定做一定的了解,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如果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时,才可以更好地进行维权。虽然,政府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在具体实施时,还是要看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的。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


·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
      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和个人都更加关心土地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让自身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允许转让,但是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那么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我们来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


·北京新机场征地每亩补偿多少钱
      北京新机场征地每亩补偿多少钱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不能有违法行为,如果在被拆迁人不同意的情况下,自然也是不能强制拆迁的。而针对不同的项目,具体征地的时候对每亩地作出的补偿是不一样的。那北京新机场征地每亩补偿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农村的秩序能够得到管理主要是依靠村民集体选举的组织即村委,因此村委一般情况下对本村的各项事务都有一定的权力进行干预。而土地对于村民来说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用以生存的事物,那么作为管理者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一起来学习相关知识。 一、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即土地的征收和收回。 您都知道,我国土地按性质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村...


·个人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收营业税吗?
      我国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个人、企业等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土地所有权,因此在使用土地时,需要缴纳一些税,如,营业税等。同时,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支配、使用等,当然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赠送他人。那么个人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收营业税吗?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


·黑龙江征地补偿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征地补偿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是我国东北的农业大省,近几年,随着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黑龙江许多地方都成为了建设的热土,为了保护因建设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利益,当地政府在土地管理法规中专门明确了征地补偿的相关条款,那么,黑龙江征地补偿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征用土地应当向被征用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宅基地拆迁时,超占部分的补贴属于谁?
      拆迁宅基地补贴归集体所有,不存在什么超占补贴,无论国之征用、新农村改造、集体搬迁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诸物补贴归被拆迁户所有,而土地征补归集体所有,无论宅基大小,收归时一律平等!注:由于各地区的拆迁补贴执行情况不等,所以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拆迁补贴实行优惠于民!但要明确这不是宅基地补贴于你。要明确: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人民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面积超标...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一、根据经常居住地定义确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划拨啥意思?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划拨啥意思? 在进行土地使用之前,需要依法取得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的。但我国政府为了保证有关事业单位和公益组织的用地需求,制订了土地划拨的制度。为此,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划拨啥意思? 我国的土地使用证划拨啥意思? 1、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 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用者提供补偿,对于土地使用证方面,国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土地,那么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的新规定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年的新规定由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一直在进行当中,所以征地行为也是时有发生,许多百姓不了解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此在征地的补偿协议上矛盾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广安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的新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21年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