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协商一致对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个时候是需要签订房产分割协议的,那你知道房产分割协议该如何写吗,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如果协商一致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那么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夫妻名下房屋有几套、如何进行分割、涉及过户,还要约定过户手续怎么办理,违约金等等。
  
  二、房产分割协议书该如何写
  
  房产分割协议书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 男方:
  
  ???????????????????????????????????????????????????????????????????????????????????????????????????????????????????????????????????????? 年__月__日
  
  ????????????????????????????????????????????????????????????????????????????????????????????????????????????????????????????????????????? 女方:
  
  ??????????????????????????????????????????????????????????????????????????????????????????????????????????????????????????????????????????? 年__月__日
  
  三、离婚协议书中内容有哪些
  
  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情形,离婚协议书中应当具备如下内容:
  
  1、明确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2、明确子女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可以是由一方抚养,也可以是由双方共同抚养,还可以是分别抚养一段期限。即夫妻协议离婚时要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交待,至于是一方还是双方抚养,是可以在所不问的,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只有履行了义务即可。此外,在一定情况下约定抚养权变更的事由,可以激励与抚养子女的一方更好的履行抚养义务,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和纷争。
  
  3、子女抚养费问题;
  
  与抚养权相对的是抚养费,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向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主。要包括支付多少,即支付的标准问题,怎么支付,即支付的方式问题。由于子女抚养费随年龄增长会逐步上升,最好在协议里约定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或加订补充协议。
  
  4、探望权问题;
  
  父母子女关系不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解除,没有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好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周期以及中止探望权的情形可以避免离婚后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抚养子女一方的生活安宁。
  
  5、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既包括积极的财产如动产不动产和债权等;也包括消极的财产如债务,夫妻应承担的国家税收、行政罚款等。离婚协议关于债务的分割只具有对内效力,如果要想具有对外效力,需得到债权人的认可。而离婚协议关于债权的分割经通知债务人后就具有对外效力。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财产表现不同而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因此,要根据财产的形式明确分割的方式,各自的份额,分割的期限,因一方原因致使分割不及时或不能时应承担的责任。
  
  6、赔偿补偿问题;
  
  赔偿补偿问题可以分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处理,一是单列出来说明。但两种方式可引发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如果在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少分或不分的形式对另一方做出赔偿或补偿,由于该种赔偿或补偿没有明示出来,而容易认定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是单独列出来,明示一方已经给另一方以赔偿或补偿,则表达是明确的。如果一方存在需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或需要补偿的情形,在离婚后,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内是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的(赔偿是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补偿如果是没分的情况下,就不存在补偿了,如果是少分的情况下,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单独起诉,诉讼时效是多长)。
  
  7、困难救济;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时,为了避免后期的纠纷,往往要在离婚时把相关事项约定清楚,如孩子的抚养权由谁行使、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问题。要是你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做出更加全面的解答。
  
  


·房屋在出租给他人的时候,此时房主与租客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租赁关
      房屋在出租给他人的时候,此时房主与租客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租赁关系,租客在一定时间内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却没有所有权。因此房主也是可以在租房期间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那要是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该如何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买卖合同有效。买卖合同是出租人与第三人就房屋所有权签订的合同,只要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应该有效。根据合同法相关解答,承租人请...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与卖方所站的立场不同,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司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与房地产开发商发生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解决的方式: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行使自己的合法处分权...


·租售同权是我国新近出台的一种房产政策,旨在解决广大大中城市众
      租售同权是我国新近出台的一种房产政策,旨在解决广大大中城市众多的外地户籍人员的子女在当地就学的问题。可是,很多人对深圳租售同权的政策内容不太清楚。那么,租售同权深圳政策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


·签房屋租赁协议书注意事项包括了什么
      签房屋租赁协议书注意事项包括了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又确实发生了房屋租赁的事...


·二手房过户要什么证件
      二手房过户要什么证件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产籍图4份);2、契税证;3、身份证(夫妻双方)(复印件2份);4、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5、结婚证(如丢失到原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补办,其他证明方式不被承认);6、单身、离婚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节书或法院判决书,离婚未再婚证明;丧偶者提供购房证明、丧偶未再婚证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1份)。二、二手房交...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圈子里也是有分歧的。分歧主要在于,到底这事儿算不算不动产纠纷,又到底交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区)级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下面,这里就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帮您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从诉讼相关法律考虑 1、我国《民事...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时效规定?在《合同法》中至规定了“法律规定期限”或“约定期限”,还提到“合理期限”,但合理期限具体多久并未做出明确界定。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3年6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
      张某与钱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的小产权房卖给钱某,价款为42万元,单某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付清房款,同时张某交房给单某。协议签订后,张某与单某如约履行了协议,但因买卖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房屋一直未能办理过户手续。5年后,该房屋因征地被划入拆迁范围,现张某能否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钱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同时要求钱某退还房屋?
 &#...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建设工程开工证”;
  (5)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上海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a....


·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是登记在个人名下的,但现实中很多人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的,因此在结婚之后就可能出现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那要是夫妻离婚这样的房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项了解吧。 一、婚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双方婚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1、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最终未能结婚的,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仍然...


·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
      自限购政策实施以来,各大城市特别是一二线城市,限购令更是严格。在外打拼多年,也许就是为了能够在城市中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安定下来。可限购令一下来,对于没有本市户口的外来人员或者不满足限购条件的人员更是增添了压力,经济各方面都解决了,无奈却没有买房的资格了。对于首都北京来讲,买房更是困难。那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有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一、购房资质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