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楼大厦或者其他建筑物的建筑过程中,土方工程是很重要的,这是由于土方工程是基础性的工程,是一切建设的先行力量了。由于土方工程它的涉及面广,建造复杂,因此,是要十分注意质量问题,为后续工作打好地基。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详细内容,了解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的重要性
  
  1、完成拟建项目的场地平整,为建筑物的基础开工创造条件。
  
  2、完成整个场地景 观的初步造形。
  
  3、完成整个场地后期的土石方基本平衡调配,包括基础开挖土石 方在整个场地的平衡调配。
  
  4、在场地具备的条件下,为后期种植土回填储备种植土资源。
  
  5、完成整个场地的竖向标高控制。
  
  6、整个工程成本控制的重点。
  
  二、土方工程注意事项
  
  1、雨期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应当说,土方工程应尽量避开雨期施工,这样可以减少人工和物资的投入,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但是某些工程的土方工程仍然无法避免雨期施工,这样就构成了雨期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雨期施工前,应专门做出土方工程的雨期施工方案,在这个方案中应详细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技术措施。
  
  (2)雨期施工前,应对场地平整时所建立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或者予以加固。
  
  (3)雨期施工前,要在基底边线以外修建排水沟、排水井,以保证基坑的雨水尽快排出,抽水泵应运到抽水目标,为了防止抽水泵使用中发生意外,应当准备足够的备用抽水泵。
  
  (4)雨期施工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随时检查用电设备的工作状况,防止漏电伤人。
  
  2、冬期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必须指出,土方工程应当尽量避免在冬期进行,原因很简单,冬期施工不但费工、费时,还存在安全问题。如果不可避免地必须进行冬期施工时,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建筑物基础部分的土方工程,应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选定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法,并应保持连续不间断的施工,以防止已挖掘的土重新冻结。
  
  (2)冬期开挖冻土时,应采取防止引起相邻建筑物地基或其他设施受冻的保温、防冻措施。
  
  (3)冬期施工时,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滑和防火措施。
  
  (4)在挖方上边弃置冻土时,其弃土堆坡脚至挖方边缘的距离应为常温下规定的距离加上弃土土堆的高度。
  
  (5)对于开挖完成的基槽(坑)应采取防止基槽(坑)底受冻的措施,例如使用保温材料覆盖。
  
  三、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1、柱基、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2、填方的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3、填方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4、填方和柱基、管沟的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密实,
  
  5、土方工程的允许偏差和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
  
  主控项目:
  
  1、 标高。是指挖后的基底标高,用水准仪测量。检查测量记录。
  
  2、 长度、宽度。是指基底的宽度、长度。用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等,检查测量记录。
  
  3、 边坡。符合设计要求。按6.2.3条观察检查或用坡度尺检查。只能坡不能陡。
  
  一般项目:
  
  1、 表面平整度。主要是指基底,用2m靠尺和楔开塞尺检查。
  
  2、 基底土性。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检查或土样分析,通常请勘察、设计单位来验槽,形成验槽记录。
  
  土方开挖前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施工过程中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槽。形成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检查施工记录及验槽报告。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土方工程它的重要性和作用有了一定了解,所以说,对于土方工程的建造也是需要我们给予特别的重视。关于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我们为您介绍了详细的要求,不管是主控项目还是一般项目,都需要符合质量标准,以防止由于土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对后续带来极大的影响和破坏以及一些纠纷。
  
  
  
  


·工伤鉴定出结果之前都算工伤期吗?
      工伤鉴定出结果之前都算工伤期吗? 工伤期是指伤者在受伤后治疗及恢复的时间段,是由主治医生开具的假条或者经过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的时间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种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签了劳动合同提前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提前离职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


·2023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对于员工来说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因为现在一般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究竟签多长时间比较合适比较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介绍如下: 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劳动福利待遇内容有哪些
      在现代社会中,福利待遇指企业为了保留和激励员工,采用的非现金形式的报酬,因此,福利与津贴的最大差别就是,福利是非现金形式的报酬,而津贴是以现金形式固定发放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劳动福利待遇内容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劳动福利待遇内容包括哪些 福利的形式包括保险、实物、股票期权、培训、带薪假等等,系统中列出的金额是...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
      公司辞退员工补工资几个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怎样的
      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怎样的? 随着科学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们装点城市的水平也越来越先进,每当夜幕退下,许多城市都会亮起霓虹灯,将整个城市的夜空照亮。由霓虹灯等组成的独特夜景也是需要专门的工程团队来实行,在完工后一般会有专门的质量评估。下面就来了解监理单位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都包含什么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监理单位夜景亮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一、员工休工伤假算不算满勤? 休工伤假算满勤,员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保持不变由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用人单位欠薪多久算拖欠工资
      原则上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就算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把控,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仍能看到,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不论哪种原因,当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我国对于质量事故赔偿是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呢? 一、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法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来启动认定程序。而之后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认定的材料,同时也不能忽略了流程的内容。那到底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


·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此时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当然,主体不同具体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