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一、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措施
  
  (一)装修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1、质量保修期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防水工程保修期为72个月,装修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质量保修期限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若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我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优良的次日起算(以包括发包人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优良书面文件为依据);若我司书面委托发包人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预留于发包人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发包人同意接受我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优良书面文件之次日起算。
  
  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维修,该维修项的相应的保修期从维修后验收优良之日重新计算。
  
  2、维修技术人员
  
  质量保修期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保修责任。售后服务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执行,先研究好维修方案,然后组织熟练当地工人到现场进行维修。
  
  工程正式交房后一年或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半内(取二者时间较长者)指派2名管理人员(装饰专业1名和安装专业1名)留驻现场,并协助发包人及物业公司按保修条款要求及时做好交房和保修工作。
  
  3、保修应急时间
  
  质量保修期内,及时处理招标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我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除招标人同意延长外,应自招标人通知送达之时起24小时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完毕。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修补任何缺陷。保修期过后,维修只收取人工及材料成本费。
  
  5、质量缺陷维修时限
  
  木地板:
  
  踢脚线松动等
  
  木地板起鼓、凹陷
  
  成品保护(划伤、凹陷等)
  
  门开启、关闭不灵活等
  
  门锁五金
  
  其他
  
  卫生洁具及五金:
  
  五金件问题(毛巾架、纸巾架等)
  
  淋浴柱、花洒问题
  
  水龙头问题
  
  洗脸盆问题
  
  浴缸问题
  
  马桶、小便器问题
  
  其他
  
  给排水:
  
  室内给排水管(堵塞)
  
  室内排水管(渗漏)
  
  室内给水管道(渗漏)
  
  其他
  
  铝合金安装牢固性、开启和关闭等问题铝合金型材、五金件质量等问题
  
  门窗成品保护(划伤、变形、脱漆等)
  
  密封条及玻璃胶门窗玻璃
  
  其他
  
  入户门更换安装不牢固不方正门锁五金入户门开启、关闭不灵活等成品保护(凹陷、变形、划伤等)
  
  其他
  
  防水和渗漏厨、卫、阳台渗漏外墙、门窗边渗漏屋面及露台渗漏
  
  其他
  
  电气工程灯(浴霸)、开关、插座问题线路问题灯不亮、面板破坏、污染,安装不好等插座接线、相序、接地不正确等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不整齐,回路编号不齐全,标识不正确等(配电箱问题)其他灶删台面开裂、脱胶、变形
  
  其他装饰玻璃
  
  客服解释类
  
  二、实施措施
  
  1、工程保修管理措施
  
  工程竣工前,将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如发包人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为保修负责人。
  
  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有关变更在发包人收到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发包人可按我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我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发包人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发包人处留存的电话录音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我方同意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从我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必须从发包人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发包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发包人。
  
  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在发生问题的部位或项目修理完毕后,要在“保修记录”栏内做好登记,并经业主验收签字,以表示修理工作完结。
  
  三、工程回访
  
  1、回访方式回访一般有三种,一是季节性回访,大多是雨季中了解防水情况;
  
  2、技术性回访,主要了解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或解决;同时也便于总结经验,获取科学依据,不断改进和完善,并为进一步推广创造条件。这种回访既可定期进行,也可不定期进行;
  
  3、保修期满前的回访,这种回访一般安排在保修期届满时进行,一方面解决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提醒业主保修期即将结束,应注意建筑物的维护和保养。
  
  4、回访方法由施工单位的领导组织生产、技术、质量、水电等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回访,必要时还可邀请有关专业方面的人员参加。回访时,由业主组织座谈会或意见听取会,并考察建筑物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回访必须认真,必须能实际解决问题,并应作出回访记录,必要情况下,应写出回访记要。不能把回访当成形式,走过场。
  
  装饰工程质保期从房屋建成之日开始算起,而不是从入住时间开始算。装修质保期是公司和业主之间年限的约定,低于国家规定年限的不属于正规的装修装饰公司。部分公司会有超长年限质保,质保年限是判断公司资质的条件之一。建议选择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大型装修公司,有相关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员工停薪留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工伤,从而无法继续从事工作,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申请停薪留职的办理。除此之外,由于需要自谋职业等情况,但是又要求保留职位,则也可以进行停薪留职的申请。那么,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员工停薪留职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将为您答疑解惑。 一、员工停薪留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根据《劳动法》第1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就应当约定工资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时间。公司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也必须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就工资支付的事情提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的规定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1、《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条规定:“工资...


·计件工资怎么算 如何计算计件工资
      一、计件工资怎么算计件单价,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或某项作业) 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得,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定额。(一)计件单价的公式1、按产量定额计算:计件单价= 该工作物等级的单位时间的工资标准2、按工时定额计算:单位时...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 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一、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


·企业未经审批就复工会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也是按一年计算,但是低于六个月就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就是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的最高数额不会超过12年。 《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


·劳动法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法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


·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雇佣童工,但是因为家庭贫困等原因,导致我国每年都会有一些孩子早早进入了社会务工,而因为童工不够务工年龄免于购买社保又急于挣钱养家,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也会选择雇佣童工,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用了童工还不给工资,那么针对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下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一、企业用童工不给工资怎么办? 1、《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


·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金吗?
      对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