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
  
  您都知道,房地产商将房子建设完成之后,应该由相关的质监部门对房屋的质量及其使用年限进行检查和鉴定,交通工程也是同样的道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工程建设完毕后,应该由交通运输局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的检查。那么,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及其职责边界。
  
  
  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
  
  1、责任事项依据
  
  第四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质量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五)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2、职责边界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4号)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0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水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权。
  
  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131号)公路:
  
  (1)省厅质监局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长江(汉江)公路桥梁、独立特长公路隧道的新建和改扩建、养护大修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
  
  (2)各市州交通运输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公路项目的新建和改扩建、养护大修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
  
  (3)县级交通运输质监机构的具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分工由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水运:
  
  (1)厅质监局负责全省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行业管理,具体负责由交通运输部审批初步设计的水运项目,高等级航道项目、5000吨级及以上港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负责辖区内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市州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辖区内除厅质监局监督外的水运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通过抽查、监督等,以此来保证交通工程的质量。根据相关的评定标准,如果发现建成的交通工程中有不合格的情况,应该要责令整改。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以此来保障交通工程日后的使用安全。
  
  


·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罚款多少
      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罚款多少?车子贴了别人年检标贴的罚款标准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不处理会怎么办
      交通事故不处理会怎么办 1、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调解事宜,交通事故处理有规定的期限,但是这个规定力度不大且有很多处理操作的空间,因此约束力不强。 另外对方如果不能提供详细的费用证明单据的,你方有权追讨所垫付的费用。 2、如果交警已经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双方签字,除非对方已经将你方起诉并申请保全财产,否则程序上必须尽快办理放车手续。此时要求交纳押金才放车的不符合事故处理程序相...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105罚款多少?
      一、机动车驾驶员醉驾105罚款多少? 法院对醉驾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刑的,最低罚金不得少于10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汽车有违章记录的情况下是不能注销的,需要先处理违章记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


·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在道路上行走的时候经常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说在高空当中的物品坠落砸伤行人,但是比较常见的还是高空坠物砸伤车辆,我国关于高空坠物?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归责原则需要明确。很多人想了解行车高空坠物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一、高空坠物把车砸了谁来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


·简易交付借贷需要签订合同吗?
      简易交付借贷需要签订合同吗?需要签订的;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前者如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等等,包括先合同义务和缔约过失责任;后者如承诺、合同成立和合同条款等。合同订立,指的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


·股票交易税怎么算
      股票交易税费的多少是根据所完成的交易额所决定的。佣金是交易额的千分之三,不足1000元的按五元收取。过户费是按照1000股一元收取的。过户费(从2015年8月1日起已经更改为上海和深圳都进行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发文《关于调整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


·二手房交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其实都会涉及到交房的问题。我们知道在进行商品房交房的时候,主要就是看房屋的主体结构是否有问题,相关的设施是否健全等等。那二手房交房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注意事项一:与卖家结算相关费用 (一)结清水表账单 如果自来水公司实行的是户名住宅地址制度,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往往难以避免,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许多车主也都会选择报警,请交警处理事故,划分好双方的责任,以使纠纷可以在权威认定各自责任的条件下解决。相信有不少人还不知道,处理交通事故是需要收费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就对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您可以通过下文的阅读来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1992年5月11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 一、...


·酒驾撞车会判刑吗 酒驾逃逸怎么处理
      在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时候,由于驾驶人员此时的意志并不清醒,因而很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那如今对于酒驾逃逸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酒驾撞车会判刑吗驾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酒驾撞车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醉驾是一种行为,“醉驾”这两个字并不是一个罪名。有醉驾行为可...


·一、旅游团交通事故谁赔偿?
      一、旅游团交通事故谁赔偿?由保险公司赔偿,按照《旅游法》,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致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辅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者没有尽到谨慎选择的义务,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游客要主张精神损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