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生活中往往有些不法分子设下一些陷阱导致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方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即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因此诈骗的定罪金额也不尽相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普及有关知识。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1、诈骗罪
  
  (1)数额:3000以上不满4万元 量刑:3年以下徒刑、拘役、罚金;
  
  (2)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 量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2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
  
  2、合同诈骗罪
  
  (1)数额:3万元以上 量刑:3年以下;
  
  (2)数额:30万元以上 量刑:3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
  
  (3)数额:5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集资诈骗罪
  
  (1)数额:10万元以上 量刑:5年以下,并处2万—20万元罚金;
  
  (2)数额:50万元以上 量刑:5年以上,10年以下,并处5—50万元罚金;
  
  (3)数额:10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4)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处无期或死刑,并没收财产。
  
  4、 贷款诈骗罪
  
  (1)数额:10万元以上 量刑:5年以下,并处2—20万元罚金;
  
  (2)数额:50万元以上 量刑:5—10年,并处5—50万元罚金;
  
  (3)数额:10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5、票据诈骗罪
  
  (1)数额:5000元以上 量刑:5年以下,并处2—20万元罚金;
  
  (2)数额:5万元以上 量刑:5—10年,并处5—50万元罚金;
  
  (3)数额:1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6、 金融凭证诈骗罪
  
  (1)数额:5000元以上 量刑:5年以下,并处2—20万元罚金;
  
  (2)数额:5万元以上 量刑:5—10年,并处5—50万元罚金
  
  (3)数额:1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7、信用证诈骗罪
  
  (1)数额:5000元以上 量刑:5年以下,并处2—20万元罚金;
  
  (2)数额:5万元以上 量刑:5—10年,并处5—50万元罚金;
  
  (3)数额:1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8、信用卡诈骗罪
  
  (1)数额:不满10万元 量刑:5年以下,并处2—20万元罚金;
  
  (2)数额: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量刑:5—10年,并处5—50万元罚金 ;
  
  (3)数额:100万元以上 量刑:1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9、 保险诈骗罪
  
  (1)数额:1万元以上 量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数额:5万元以上 量刑:5—1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量刑不一的诈骗罪,所设定的定罪金额都不会低于2000元,情节严重者的定罪金额会更加得多,这是为了安抚受害者所作的人性化规定,也是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帮助,同时的在线律师也恭候您的来电咨询。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定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


·刑法犯罪预备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刑法犯罪预备罪成立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


·犯罪嫌疑人行贿70万判多少年
      一、犯罪嫌疑人行贿70万判多少年?犯罪嫌疑人行贿70万一般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


·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


·故意伤害后取走财物怎么定罪?
      故意伤害后取走财物怎么定罪?故意伤害后取走财物,应定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伤人后又取财的行为,是在先后两种不同的犯罪故意支配下实施的两个独立的行为,所侵犯的是两种不同的客体,应分别定罪,数罪并罚。伤人后的取财行为不是伤人行为的一部分,不能被伤人行为所包容或吸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


·抽逃出资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
      抽逃出资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 一、抽逃出资罪的表现形式包括哪些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


·拐卖儿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儿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儿童的行为其实是很恶劣的,而在我国,对于这类行为其实也是给予了严厉的打击,甚至规定为了刑事犯罪,即拐卖儿童罪。也就意味着,需要按照《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到底拐卖儿童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拐卖儿童罪如何认定 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其中...


·轮奸中止犯罪自首判几年
      涉嫌强奸犯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止犯罪、自首可以从轻。具体量刑看情节。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必然。至于如何判决还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中所起作用、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后果综合考虑,依法判决。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意以下问题:1、自动性的成立不以中止动机的伦理性为必要,不要求行为人基于真诚的悔悟彻底放弃一切犯意,...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是应有之义,同时权力总是有诸多限制,不过有些人总会越界,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也就是说,滥用职权罪要怎样处罚?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怎样处罚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397条)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