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
  
  装修质量不达标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也会增加重新检查修补等后续工作,建筑材料是工程的基础,只有钢筋、水泥、砂土、砖块检测结果合格才被允许用作施工。对建筑装饰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评估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提醒:必须选择合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来看一下工程质量检测内容需要检测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类标准
  
  (一)编码:1
  
  
  类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1.1 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1.2 桩的承载力检测
  
  1.3 桩身完整性检测
  
  1.4 锚杆锁定力检测
  
  1.5 静力、动力触探检测
  
  (二)编码:2
  
  类别: 主体结构工程
  
  现场检测类
  
  2.1 混凝土强度检测
  
  2.2 砂浆强度检测
  
  2.3 砌体强度检测
  
  2.4 钢筋保护层
  
  2.5 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
  
  2.6 后置埋件抗拔试验
  
  2.7 建筑物变形观测
  
  (三)编码:3
  
  类别: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3.1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变形性能检测
  
  3.2 硅酮胶相容性检测
  
  3.3 硅酮胶剥离粘结性试验
  
  3.4 硅酮胶标准条件下的拉伸试验
  
  3.5 硅酮胶邵式硬度
  
  (四)编码:4
  
  类别: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4.1 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4.2 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4.3 轻钢结构
  
  4.4 钢网架结构
  
  4.5 钢网架结构的挠度检测
  
  4.6 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
  
  4.7 焊接材料性能检测
  
  (五)编码:5
  
  类别: 建筑节能检测类
  
  5.1 建筑材料节能性能
  
  5.2 建筑构件热阻或传热系数
  
  5.3 建筑外门、外窗气密性检测和保温性能检测(K值)
  
  5.4 围护结构
  
  5.5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
  
  5.6 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露点检测
  
  (六)编码:6
  
  类别:室内环境检测类
  
  6.1 氡
  
  6.2 游离甲醛
  
  6.3 苯
  
  6.4 氨
  
  6.5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6.6 土壤中氡浓度
  
  (七)编码:7
  
  类别: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类
  
  7.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
  
  7.2 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
  
  7.3 通风与空调工程
  
  (八)编码:8
  
  类别:建筑智能化工程检测类
  
  8.1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
  
  8.2 综合布线
  
  8.3 信息网络系统
  
  8.4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系统
  
  8.5 安全防范系统
  
  8.6 电源与接地
  
  (九)编码:9
  
  类别:预拌商品混凝土检测类
  
  9.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9.2 砂常规检验
  
  9.3 石常规检验
  
  9.4 混凝土
  
  9.5 砂浆
  
  9.6 混凝土掺加剂
  
  9.7 沥青、沥青混合料
  
  9.8 掺加料(粉煤灰)
  
  (十)编码:10
  
  类别:见证取样检测类
  
  10.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10.2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
  
  10.3 建筑用砂常规检验
  
  10.4 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验
  
  10.5 砼强度检验
  
  10.6 砂浆强度检验
  
  10.7 简易土工试验
  
  10.8 砼外加剂
  
  10.9 掺和料(粉煤灰)
  
  10.10 预应力钢绞线检验
  
  10.11 锚夹具检验
  
  10.12 沥青
  
  10.13 沥青混合料
  
  10.14 防水卷材
  
  10.15 墙体材料(强度)
  
  10.16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10.17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10.18 涂料、胶粘剂
  
  10.19 水性处理剂
  
  10.20 建筑幕墙门窗型材检测
  
  10.21 建筑外门窗三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分为十大类,包括地基、结构、幕墙、钢类、节能保温材料、污染物、电气设备、智能系统、浇筑和涂刷材料取样检测。目的是检测防水吸水程度、防震抗压强度、能否在规定年限内频繁正常使用等等。最终根据检测结果看是否达到要求,评定安全等级,提出处理建议。
  
  


·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
      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 加工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是非常常用的合同种类,想必您都是耳熟能详。但由于这两类合同的内容很相似会造成许多人在适用合同时选择困难,从而造成适用合同错误。理解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在合同的适用中就不会出现错误,会省掉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来为您详解加工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的区别。 一、加工承揽合同和建筑工程合同区别 ? 1、合同标...


·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则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
      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则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支付一定数额的加班费。而要是遇到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如何追讨加班费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应该如何追讨加班费 员工追讨加班费,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步骤如下: 1、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


·中院撤销劳动仲裁要多久
      二审法院受理撤销劳动仲裁案后,必须在三个月的时间内作出裁定。因为仲裁法规定的很明确,是组成合议庭审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


·入职多少天签合同,招聘员工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其权益很容易受到伤害,故而国家在立法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职工通过用人单位的面试之后,需要通过签署劳动聊会天来确定劳动挂心,一般来说,入职多少天签合同?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多少天签合同? 入职后一个月内单位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二、员工入职手续如何办理 1、...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出现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明白其中到底存在哪些区别,那么到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给补偿金吗
      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辞退需要给补偿金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


·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才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指其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之前的12个月,包括了在其他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例如,职工在A单位工作了1年2个月后进入本单位,如其中没有中断工作时间的,则进入本单位就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如其有2个月没...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
      虽然我国法律允许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此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出约定,同时规定了不能随便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那法定的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 1、用人...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法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合同期满你可以不与其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辞职,因为你们之间的合同到期,劳动权利义务终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在劳动...


·劳动仲裁中申请鉴定笔迹的申请什么时候提出?
      一、 劳动仲裁中申请鉴定笔迹的申请什么时候提出? 笔迹鉴定最终会被作为证据使用,而笔迹鉴定的时间需在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劳动仲裁中申请鉴定笔迹的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