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电气工程在目前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非常大,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后期效果,可以说是工程的核心。不论是工业还是民用建筑,都依赖电气工程来实现正常的运行,因此电气工程的质量的验收就必须要进行严格把关,那么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
  
  
  一、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电器、设备、成品、半成品的铬牌、型号、规格、性能和施工工艺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及有关专业规范、标准。应按有关规定出具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测试报告及文件记录,并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检验认可,有认可证明。
  
  二、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钢结构件的连接固定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三、电气设备上仪表装置,应确保其功能准确有效,计量和具有保护性的仪表应经检定合格。
  
  四、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1、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
  
  2、钢管与箱盒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
  
  3、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接地线,接地材质、截面应符合要求。
  
  4、强制性条文规定需接地或接零的,均不得有遗漏,并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
  
  五、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塑料线槽应有阻燃处理,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及破损。金属电缆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
  
  六、电线、电缆的配管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用淡蓝色;相线分别用: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七、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八、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油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儿童活动场所采用非安全型插座时,其安装高度不小于1.8m。暗装插座位置、高度符合要求。地插座面板与地面平齐。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碎裂、划伤。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应接保护地线(PE)。PE线在插座间不得串联连接。
  
  九、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厨房、卫生间的开关宜安装在门外开放侧的墙上。
  
  十、各种灯具、吊扇应安装牢固、固定牢靠,不得使用木楔。花灯钢吊钩直径应不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小于6㎜。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的2倍做过载试验.
  
  1、灯具重量大于3㎏时,应固定在预埋吊钩或螺栓上,嵌入吊顶内的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构架上。
  
  2、专用灯具、景观照明灯、标志灯、庭院灯和吊扇、壁扇的安装和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软线吊灯的灯具重量大于0.5㎏时,应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电线不受力。
  
  4、吊扇挂钩安装牢固,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其挂销直径、且不小于8㎜,有防振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转动平稳、无噪声。
  
  十一、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灯具及配线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无剥落,灯罩无破裂。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其以上者,应采用瓷质灯头(敞开式灯具除外);
  
  4、连接灯具的软线应盘扣、搪锡压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接于螺口灯头中间的端子上;
  
  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和漏电;带有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6、吊扇、壁扇表面无划痕、污染,吊杆和碗安装牢固,防护罩无变形。
  
  7、安装在吊顶上的灯具与吊顶分格线相协调,灯具布置匀称美观。吸顶式灯具与吊顶平贴;嵌入式灯具的贴脸与吊顶紧密结合。
  
  8、专用灯具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防爆灯的导管应采用防爆活接头,接合严密,不得采用倒扣连接。
  
  十二、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
  
  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1、配电箱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
  
  2、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N线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
  
  3、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范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晰、整齐、适用。
  
  4、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包扎,颜色与所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
  
  5、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
  
  十三、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工程及其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符合《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经专业产管部门检验认可准用。
  
  1、电梯应运行平稳、各项安装全保护装置功能有效,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2、轿箱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不得有刮碰现象,平层准确度符合要求。
  
  3、自动扶梯的自动人行道的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之间不得有刮碰现象(导向部分接触除外),扶手带外表面应无刮痕。
  
  十四、避雷引下线的敷设和接闪器安装及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
  
  1、建筑工程顶部的避雷针、避雷带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连接可靠。
  
  2、避雷针、带应位置正确,焊缝饱满、无遗漏,无咬肉夹渣,焊口处应防腐处理。螺栓固定应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3、避雷带应平正顺直,固定点支持件间距符合规范,间距均匀,固定可靠。
  
  
  十五、电话、电视、消防自动报警、楼寓对讲、保安监控、楼宇自控等设备、装置安装及功,应符合专业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有关专业和部门检验认可。烟感、温感探头,火灾喷淋装置等,应安装位置正确,紧贴吊顶表面,周围无裂缝、安装牢固、纵横排列顺直美观。
  
  十六、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一般项目质量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相关规定。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多、细且明确,中我们不难看出电气工程的重要地位,因此在我们施工前就应该提前制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其次,要实现电气工程的正常运行其重要因素就是安装工程的质量,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能够达到我们的预期效果。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个人平时的基本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计算,至于经济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进行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限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构成工伤的,此后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生命安全大于天,生活中很多的工作项目都会关于到我们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工程问题。我们都知道工程在投入使用之前一定是要通过合格的验收才行的。但是有时候可能你是合格的,但是验收时却会没有达到合格标准。这个时候该怎么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1...


·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会被判刑。但要是拖欠工资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话,那此时当然要对相关人员联系处罚。那实践中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


·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
      大学生在毕业之后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对于这些大学生来说,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在求职过程中个人的基本权益很容易再到侵犯。特别是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应谨慎小心。那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之后即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基本权益。 1、《劳...


·在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
      辽宁省有很多重工业企业,在这些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面临安全事故的威胁。职工一旦受伤,在得到治疗的同时,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按道理企业应该主动为职工申请,可是当企业怠慢处理的时候,就要职工本人申请。那么在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下面我们听听自己的看法。 一、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 1、工伤职工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一、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原因导致意外扭伤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


·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
      在工作中最应该避免的就是安全事故,每个公司都会三令五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公司出于道义或法律都应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一份规范合法的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既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更能避免事故处理后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应该怎样规范的书写?为您提供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供您参考。 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
      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当然此时如果情况特殊的话,也是可以安排员工指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过安排了加班同时要支付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该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对法定假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有工资吗?
      一、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有工资吗?不可以随时辞职,但可以享受工资待遇。1.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2.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 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


·合同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样怎么办
      合同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样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然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有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的工资不一致,一旦发生纠纷,仲裁机构和法院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出现这种情况时,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