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农村的土地与城镇土地不同,它是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制,集体将土地承包给农民经营,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二、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承包集体土地,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同时,承包的土地有一定的期限,在农村土地使用年限过期后,农民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该处土地,就可以继续拥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了。农村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买卖,但可以在村集体内部以出租、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
      婚姻有成功也有失败,如果生活在一起性格不合适总是不和的话,自然会有想要离婚的想法,如果双方实在不合适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勉强,因为勉强的婚姻是没有幸福可言的。当前有很多夫妻都在异地生活,那如果想要异地办理离婚的话,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什么呢? 异地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男女双方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办理老房子土地使用证可以吗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


·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属于绝对国家享有土地所有权,对私人而言享有的则是土地使用权。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权利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能否被当做物权,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合法吗?一、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入股是否合法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所以用土地的使用权入股是合法的,不违法公司法的规定。《中华...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住宅用地,都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在您的土地使用证上也注明了土地使用年限。 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需要根据土地法来确定,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比住宅用地短。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 一、茂名时代尚品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


·场地租赁合同范文
      在公司举行晚会,办理活动的时候就会租场地,那么在租用场地时,就一定要签场地租赁合同,那么具体的场地租赁合同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呢,以下是为您编辑整理的合同范文,供您参考使用。 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__...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城镇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各个城市的人们可能都会遇到所在的城市征收土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内容都一样,那么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


·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形式要求?
      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形式要求?城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经营管理不善、业务转型等方面原因,使得企业决定将厂房、设备、包括土地使用权等一并转让给他人,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也是一样,如果承包人由于经营不善、转换经营行业或其他原因,要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规定的转让形式要求是怎样的呢?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形式。通...


·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的途径有哪些?
      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的途径有哪些?一、到哪里举报违法征地和拆迁 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 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 3、寻求媒体帮助。 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 5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法院审案相对比较独立了,如果征地方存在问题,法院会判行政部门败诉的。 二、关于征地和拆迁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


·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果公司进行了办公地点的迁移,需要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否则在第二年年审的时候就会因为出现异地办公的情况而被罚款。那么公司注册地址被使用后如何办理变更是企业常常会遇到的问题,如果提前了解办理地址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可以免去许多麻烦。网站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变更的号; ...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楼房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弊端是什么 1、没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证,开发商就可以霸占着你的土地证大肆做文章。购买的商品房,大多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时已将房屋所占土地及附属公共用地计入房屋总价,购房人应共同享有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但若不办理住房用地登记,这部分土地的权利及范围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权分割证仍然在开发商手中...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我们国家为了公共建设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律嗯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能进行阻挠或者干涉,当然国家在征收土地时相应的会给被征收者一定的补偿费,而这个补偿费用是很多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所关注的。嗯我们将以陕西省为例,给您介绍一下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是什么。陕西省征地补偿办法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