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的对象有哪些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的监督考察是怎样的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取保候审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后的三日以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收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的申请或者发现其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由上文可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是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的。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取保候审的知识,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解答。
  
  


·批捕后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批捕后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逮捕后,应当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版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逮捕了取保候审还会进去吗
      一、逮捕了取保候审还会进去吗?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还是有可能重新被逮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信用证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在案件宣判之前采取的一种措施,可以暂时的将被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保释出来,不被羁押。那么信用证诈骗罪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可见,取保候审的种类有两种:人保和财产保。 1、人...


·重伤可以取保候审吗?
      重伤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一般只有判处的刑罚较轻,当事人取保候审后不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加之犯罪嫌疑人悔罪认罪态度良好,都有可能被批准的,和伤情严重程度没有太大的关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


·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之后,往往都会委托刑辩律师来帮助自己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此时,自然需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获得取保。与此同时我国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你介绍一下吧。一、不得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情况不能办理取保候审:1、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犯罪后逃逸的;3、不认罪,对指控的...


·取保候审两年能出国吗?
      取保候审两年能出国吗?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如果取保候审期满后,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是可以出境的。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中国...


·被判处取保候审可以验兵吗?
      被判处取保候审可以验兵吗? 一、被判处取保候审可以验兵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验兵也是有可能会被通过的,验兵一般情况适龄年龄是4年(18周岁-22周岁前。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


·累犯假释是否可以 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而通常情况下,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被假释。那么,在我国被认定为累犯假释是否可以?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累犯假释是否可以 按照法律规定累犯不得假释。从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的文字表述上来看,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满...


·批捕之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满足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


·退休人员取保候审期间的养老金待遇还有吗?
      一、退休人员取保候审期间的养老金待遇还有吗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4、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


·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后判缓刑的可能性大吗
      取保候审与判决结果没有直接关系。取保候审后判缓刑的几率是根据其犯罪性质决定的,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