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的依据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为了防止公民实施非法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系列的刑事法律规范,虽然这些法规的设定,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但是依旧有不少公民依旧触犯了刑事法律。对于那些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实质性的犯罪证据,但是需要对其展开调查的,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刑事传唤的依据进行传唤。
  
  一、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二、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此项发条对传唤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权司法机关都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目的在于防止司法机关变相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对于那些掌握了实质性证据的情形,可以实施逮捕行为。
  
  
  


·被发现冰毒第一次拘留多久?
      被发现冰毒第一次拘留多久? 一、被发现冰毒第一次拘留多久? 被发现冰毒第一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二、持有毒品超过一定数量,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 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


·强奸罪要对受害人赔偿损失吗?
      如果不幸遭遇强奸,女性的身心健康会受到极坏的影响,大多数情况下,受害人都会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来弥补身心收到的伤害。很多人就问我们,强奸罪要不要赔偿给受害人了?这个问题,我们在文中做了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强奸罪要赔偿给受害人吗 由于强奸罪会对受害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影响,因此,强奸罪的犯罪分子都应该对受害女性进行赔偿,弥补其受到的伤害。 二、认定强奸罪应注意的问...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是什么意思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教唆犯应当结合被教唆人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对教唆犯要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可能成为共同犯罪的主犯、从犯或者胁从犯,但教唆犯是引起犯罪意图的人,在共同犯罪中一般起主要作用,绝大部分教唆...


·派出所取证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派出所取证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没有证据派出所能随意拘留人吗1、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治安...


·新刑九职务侵占罪要如何处罚
      新刑九职务侵占罪要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现在各大银行普遍推出了信用卡业务,而信用卡在公民之间也非常普及,很多人购买商品都是通过刷信用卡来支付的。不过,如果公民恶意透支信用卡则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具体来说,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


·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触犯诈骗罪会判几年
      对于刑事犯罪,在涉及到要件的问题上面,其实都是指的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在这点上每个犯罪都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在具体的内容上面却存在不一样的。那这个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呢?如果确实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又该如何作出处理。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


·犯罪中止发生条件具体有哪些
      犯罪中止发生条件具体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2、犯罪中止必须是行为人自动地中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自动性条件。这里的自动中止必须是彻底的...


·挪用资金罪主体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
      挪用资金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造成国家或公共财产流失的违法行为。那你知道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有哪些么?该对其如何认定?我们将通过专业的法律告诉您挪用资金罪的知识。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


·没有毒品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我们知道证据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很重要的,一个案件的证据包括了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在涉嫌毒品犯罪的案件中,会出现搜集不到毒品等证据,那么没有毒品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 一、没有毒品实物证据可以定罪吗? 刑事案件的证据除了实物以外,还有证人证言、同案犯供述、受害人陈述等等其他证据类型,因此,即便没有毒品实物,有其他证据证明涉嫌此类犯罪,也可能依法定罪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