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什么?首先,关于“未成年的子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18周岁成年,那么18周岁以下的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他们理所当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其中有一个例外,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的,视为成年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承担全部的民事义务。父母对于符合上面这种条件的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也就是没有必要付给他们抚养费。其次,有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界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原来的司法解释没有明确指出在校就读的学生是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所以近年来大学生状告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屡见不鲜。由于我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初中以上就不再是义务教育了,所以父母没有义务再去为大学生支付上大学的费用。当然,从伦理道德来说,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父母为子女支付上大学的费用是应当提倡和鼓励的,因为一个民族要发展,就必须保证他的公民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我国规定的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制度,但是在很多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年限远远不止九年,有些国家把大学高等教育也列入到了义务教育的计划当中。我国现在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是很发达。虽然在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教育的经费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为辅,即允许收取一定的学费。但实际上由于家的财政投入不够,高等教育变成了以收取学费为主,而且高等教育的学费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子女在上大学的时间绝大多数已经年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与父母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上大学的各种负担是很重的,如果父母确实没有支付能力,子女又已经年满18周岁了,再要求父母为子女支付上大学的费用就相当不合理,违背了《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公平原则。而且接受高等教育是一项智力投资,在现有的条件下,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就业的条件就越好,得到的回报就越多。这项智力的直接收益人是子女自己,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也应当由子女自己来支付这项费用。而且国家现在取消了高考的年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过高考直接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学校也通过各种方式,如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来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所以子女不依赖父母支付费用而靠自己努力来完成学业业也不是不可能的。对于成年子女,如果因他智力低下、残疾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等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对其依然负有抚养义务,这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种情况沔,父母不得以子女已满18周岁拒绝付给抚养费。但是如果成年子女因为主观的原因不愿意参加工作,想靠父母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父母对此则没有抚养义务,子女即使通过诉讼也不能取得所谓的“抚养费”。通过上文对抚养费的相关规定叙述,在起诉抚养费支付情况时原告的身份很容易弄错,无论孩子年龄的大小都可以让监护人以孩子的名义作为原告,所以追索抚养费的起诉主体是符合抚养费要求的人员,如果想要成功的起诉到抚养费,可以通过相关律师帮助案件顺利发展。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一旦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离婚的。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现实中,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算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


·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有些夫妻尽管已经结婚多年,但是感情一直不好,如果双方无法承受的话会选择离婚。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如何分割财产成为了双方关注的焦点。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诉讼离婚,对簿公堂对夫妻双方都不好。那么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 一、十年夫妻了离婚财产怎么分? 1、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


·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符合标准的
      离婚涉及的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很多夫妻双方都是因为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自己抚养费的问题争论不休,实在没办法就走向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的问题。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抚养费的标准问题,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合理的并且是符合标准的,这也是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了解的,要对孩子未来的生活负责,接下来,本文就介绍一下抚养费的有关内容。 一、离婚抚育费给多少是符合标准的 ...


·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
      撤销权是每位申请诉讼当事人所拥有的权力,就算是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方面的诉讼也是如此。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先向法院提交撤销的申请书,那么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以供您了解。 一、离婚后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 可以不用写;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


·一、确认婚姻无效能两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确认婚姻无效能两审的条件是什么?确认婚姻无效能两审的条件: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二、哪些情况下婚姻无效?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签订离婚协议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一些重要的文书,协议离婚中是离婚协议书,而在诉讼离婚当中则是离婚起诉书。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将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应由双方亲自...


·婚姻当事人94年没有事实婚姻吗
      婚姻当事人94年没有事实婚姻吗无效,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在一起生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在法治社会中需要用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在婚姻过程中需要用法律程序,离婚过程中需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有详细的说明,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婚姻无效的情况,或者可撤销的婚姻,那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 1、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无效与撤销是对违...


·申请法律援助多久能有结果 法律援助带给贫困家庭的帮助是非常
      申请法律援助多久能有结果 法律援助带给贫困家庭的帮助是非常大的,在自身没有条件聘请律师和司法鉴定的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了,不用缴纳多余的费用,不过对于民事诉讼的案件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您一定要把握时间,知道申请法律援助多久能有结果。 一、申请法律援助多久能有结果 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


·夫妻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法院,才能提起离婚诉讼。那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