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结果会怎样?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抚养权对于母亲来说,是任何东西都可以放弃的。十月怀胎的艰辛,是母爱的升华。为了孩子,作为母亲,甚至会通过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那么,通过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结果会怎样呢?接下来,由的我们来给您做相关介绍。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特别是女当事人最关心的可能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了,如何把孩子留在身边成了很多女当事人最想问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在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中胜率更大。
  一、未满两周岁的孩子。
  我国《婚姻法》规定,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和母亲一起生活,所以如果女性朋友们有离婚而且要留下孩子的想法,最好不要拖到孩子两周岁以后,因为这个时候只要你没有很过分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母亲扶养。
  二、两周岁到十周岁以下的孩子。
  这个时候的孩子还很小,几乎没有成熟的自我意识,法院还是会以哪一方抚养孩子最有利来判决,所以想留住孩子的妈妈们一定要努力的向法庭证明,孩子和你生活在一起才对他最好。这个证明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己方的有利条件,第二部分为对方的不利条件。己方的有利条件可为:收入稳定、文化水平高、为孩子付出多、已经做过绝育手术、孩子多和外婆外公生活、工作轻松可以照顾孩子等。对方不利条件包括:因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家庭暴力、酗酒吸毒、收入低文化低、工作繁忙、重男轻女或有难以治愈的疾病等等。
  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
  这个年龄的孩子差不多已经能够独立思考,所以法庭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所以妈妈们如果你想留下孩子,应该告诉孩子你想和他一起生活,你是多么的爱他,让他来选择你。当然了,初次之外也应该向法庭举证上一条所述的因素来争取法庭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
  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
  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综合以上的了解,如果男方在生活品行上,有不良的嗜好。对于女方在这种有优势的情况下,女人结扎争取抚养权,胜算的结果会很大。孩子满了十周岁,也可以对自己的抚养法人,也有自己的选择权。对于母亲来说,孩子对于她的生命重要性无人可以体会得到。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女方争夺抚养权的相关知识。
  
  
  


·重婚解除无效的办法是什么?
      重婚解除无效的办法是什么?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只要是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


·怎么能重新要会孩子的抚养权
      怎么能重新要会孩子的抚养权 重新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另一方有存在不适合孩子成长的情况,或者孩子的年龄达到了可以自己做决定的年级,希望和你一起生活的,可以重新获得抚养权。否则都是根据有利于孩子的一方来审判。 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抚养;...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
      国家对于婚姻法也是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因为夫妻双方涉及的事情实在是很多,所以国家有专门针对婚姻中财产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一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
      什么样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


·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若夫妻存续期间生育了小孩的,在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前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经协议或裁决,一方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享有孩子的探视权,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


·近亲结婚无效怎么起诉
      近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如果说发生近亲结婚的情况,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到结婚登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起诉之前还可以一并解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但前提是要确定改婚姻是无效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在程序上有以下几个方面需注意的:1、案件管辖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以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2、人民...


·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有哪些?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父母离婚后,青岛儿童抚养费标准就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父母的判定标准不同,因为子女在成长期间所花费的金额并不确定,所以更多的友实际情况和抚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标准内容 (一)、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青岛市子...


·不领证属于事实婚姻么?
      不领证属于事实婚姻么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


·关于离婚后财产的起诉书怎么写
      关于离婚后财产的起诉书怎么写?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


·婚姻法二婚抚养义务对非婚生子女父母是否存在
      婚姻法二婚抚养义务对非婚生子女父母是否存在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二婚抚养义务对非婚生子女父母是否存在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即存在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