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在日常的商业活动中,我们在涉及交易等正式事件之前,都需要签署有效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由于某些原因,需要撤销合同。那么,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特意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可撤销合同定义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
  二、可撤销合同的特征
  1 、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即合意,它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然而由于某种原因的存在,可以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将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确认为可撤销合同,赋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当事人以撤销权,通过撤销权的行使使合同归于无效。如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等原因均可导致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2、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以撤销合同,由撤销权人自由决定。可撤销合同所针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为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而赋子其撤销权。此种权利当事人是否行使亦应尊重其意愿,当事人不提出撤销请求,法律不应强制干预3、可撤销合同在末被撤销前,应为有效撤销权人在未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被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并不因合同存在可撤销的因素就认为其无效,当事人应依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了合同时,该合同自始归于无效,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后果。
  三、可撤销的合同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而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错误而订立了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所谓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以上就是可撤销合同的特征有哪些的具体内容。总而言之,文章介绍了可撤销合同即不真实性这一特点,以及可撤销合同的类型。强调了其与不真实合同的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访问网站,我们将安排相关专业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一、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


·毁约继续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还要赔偿吗
      毁约继续履行合作开发合同还要赔偿吗不用再进行赔偿了。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这种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内容,在发生合同违约时也会有相应的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1、 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


·如何避免旅游合同纠纷?
      如何避免旅游合同纠纷? 一、如何避免旅游合同纠纷? 审查、签订合同要慎重。消费者拿到合同后,不要急于签字,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尤其是对旅程安排及违约责任方面应字斟句酌地审阅。对消费者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是火车还是飞机,是一般旅游汽车、空调车还是豪华大巴;住宿标准是星级宾馆还是招待所,如果是宾馆应注明是几星级的...


·合同法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中具体规定了违约赔偿的内容,要是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很少人知道民法典违约责任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从实际出发,我们认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应该包括: 1、实际履行。对“实际履行”之界定,各国存在较大分歧。要言之,大陆法把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


·一、合同法规定店面转让违约怎么办?
      一、合同法规定店面转让违约怎么办?店面转让违约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方拒绝支付违约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对于违约金,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合同违约金是否要开票?
      合同违约金是否要开票?合同违约金可以开票,当然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一些事项来进行一些方面的规制,我们民法典当中的11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违约金它是一种补偿类型的,因此补偿的对象是合同当中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口头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口头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民法典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有哪些区别
      合同作为当今世界交易的必备文件,对如今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需要注意,合同诈骗和合同违约。但是在现实中人们并不能准确的区分两者的区别,那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的区别是是什么?下面我们带您去区分。 1、行为人在主观目的上是不同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合同...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
      无权处分但是合同有效的情形存在吗?存在的,《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时,赠与合同无效,在我国法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框架下,处分物的所有权又复归权利人;但买卖合同场合,买受人未支付价款且为善意时,处分物并不复归权利人,而是归买受人所有。权利人...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异同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异同是什么?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的区别在于:(1)欠缺有效要件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它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的非根本有效要件,即合同当事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的欠缺,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的相对无效状态,有效与无效取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