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工伤指的是我们的工作中身体部位收到的不同程度的伤害,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补偿,包括医疗、营养、伙食、生活护理等方面的补偿。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您需要向您的劳动单位出具工伤鉴定书,那么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下面请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
  
  
  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根据所描述的伤情,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十级鉴定标准第十二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伤残等级大约在10级左右,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4、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进而获得伤残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5、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6、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2、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二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3、三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4、四级工伤鉴定标准
  
  三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面部中度毁容;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等更多内容。
  
  5、五级工伤鉴定标准
  
  五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
  
  6、六级工伤鉴定标准
  
  六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病(神经电生理检查不正常);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等更多内容。
  
  7、七级工伤鉴定标准
  
  七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cm2;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全身瘢痕面积≥30%;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内容。
  
  8、八级工伤鉴定标准
  
  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双足部分肌瘫肌力4级;单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烧伤植皮≥1/5;面部轻度异物沉着或色素脱失;双侧耳廓部分或一侧耳廓大部分缺损等更多内容。
  
  9、九级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等更多内容。
  
  10、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手腕骨折算几级工伤?手腕骨折的严重程度对于工伤评级是有直接的影响,往往来说受伤越重那么在工伤评级的等级就会越高,得到的赔偿也越多。手腕骨折后在鉴定时想要知道赔偿的数字或争取更多赔偿金。
  
  
  以上就是我们提供的手腕骨折工伤是几级伤残鉴定的答案了,工伤鉴定等级的确定仅仅是您可以享受工伤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拿到鉴定书之后您还需要向单位提出申请。这里就进入了下一环节,工伤赔偿程序 ,如果您有这些需要,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来了解详情。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和其防范措施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是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双方纠纷的主要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对合同风险的防范,需要对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和防范。在合同签订前对法律风险进行控制...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和条件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形式是协商解除劳动、辞退、辞职。而相关条件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2.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支付...


·上海劳动保障投诉真有人受理吗?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纠纷和争议也日益加剧,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劳资双方的利益,正确对待劳动保障投诉问题就成为解决劳动纠纷和争议的重中之重。那么在上海劳动保障投诉真有人受理吗?它的办事依据以及在办理中所需的材料等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办理机构 上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办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任何组织和...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
      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因为意外事故或是职业病等原因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来说,公司都给职工上了工伤保险,因工伤死亡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即使是没有工伤保险可以要求所在公司赔偿。那在购买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此时造成了职工死亡的,这个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具体是怎样的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具体是怎样的? 钢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各构件或部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连接,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因其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广泛应用于大型厂房、场馆、超高层等领域。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工程投标保证金和一般的投标保证金是一样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在下文为您说明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规定内容有哪些。一、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没签合同的 老板不发工资的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劳动法》 ...


·老板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犯罪行为,且在现实生活中多以集体犯罪为主,故而造成的社会危害是比较大的。企业老板一般会采取向社会融资等行为进行集资,在发现老板非法集资后,很多职工会担心自己是否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究竟,老板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 一、老板非法集资员工有事吗? 公司老板非法集资,员工如果没有参与犯罪行为,则员工不犯法,不会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1、...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一、怀孕期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不得已怀孕为由辞退员工。...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第29条第3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


·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解聘公司经理的规定是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司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解除,因为公司内部的总经理的话,他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所以有一定的特殊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高级管理人员是由董事会来进行聘用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法相关规定,解聘公司总经理不仅仅单独适用某一部法律。总经理不仅是劳动者,更是公司公司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