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如今不管是在城镇还是农村,离婚率都是普遍偏高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说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而即使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免除自己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那这种情况下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
  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针对“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而这个标准其实是由孩子的生活学习需要、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父母的经济收入等因素确定,而不是法律中进行统一的规定。相信您也清楚,在不同的家庭具体这三方面的情况不一样,因此最后确定的抚养费数额也不一样。
  
  
  


·一、婚前财产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财产再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种情况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


·何种情况离婚证无效2023
      何种情况离婚证无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地同意离婚的,将视为离婚无效。2、因逃避债务或为买房等而假意离婚。伴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假离婚”的现象...


·杀前妻自首会判死刑吗
      不一定。故意杀人罪本身罪名就有多个量刑标准,并不一定判处死刑。同时自首属于“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并不是“应当”从轻减轻的条件 ,因此 ,故意杀人罪自首,但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也有可能判处死刑。《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2...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可以么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可以么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的维持对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积极意义时,法律自然不应该强人所难,而应该更多地关注因婚姻解体的遗留...


·孕妇能不能离婚 孕妇怎么起诉离婚
      女性在怀孕期间是比较脆弱的,而这个时候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家庭方面都应该更多的保护孕妇的权益。因此我国法律中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但要是女方自己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商之后离婚的话则就可以。那此时孕妇怎么起诉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


·夫妻条件相当抚养权归谁
      夫妻条件相当抚养权归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孩子的年龄已到十周岁以上的,法院在作出判决前还会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重婚可以立案侦查吗?
      公安机关发现有人重婚可以立案侦查吗?公安机关自行发现的重婚案,应当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谁?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点毋庸置疑。但是也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夫妻离异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又是谁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


·该如何签定离婚协议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多数时候会选择协议方式,而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夫妻就离婚事宜作出协商,然后签定离婚协议。不过,您是否知道应该如何签定离婚协议呢?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签定离婚协议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官司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是离婚双方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离婚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就需要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需要聘请律师为自己代理争取更多的经济利益,那么,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是什么?下面,一起和我们一起了解了解吧。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


·猥亵妇女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猥亵其实是一种违法的做法,您一定不要觉得只有构成了强奸罪才会被处罚。现在社会中,其实您对于猥亵的这种犯罪活动还是具有法律意识的,不管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遇见有人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报案,猥亵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猥亵妇女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猥亵妇女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