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购买房屋是可以贷款购买的,但是在约定的期间内一定要将贷款还完。同样的,不管是什么样的借款都需要按时归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会将房屋进行抵押以此来还款。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还款抵押协议
  
  抵押权人:
  
  (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还款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能够顺利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项目)作抵押为其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项目)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抵押标的(物):乙方以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设定抵押(附抵押物明细)。
  
  第二条、抵押范围:主合同中甲方为乙方办理质押贷款。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三条、抵押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履行完毕主合同中乙方的义务或实现全部债权止。
  
  第四条、乙方保证对抵押物或项目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或项目的权属证明文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抵押物或擅自转让项目,不得重复设臵抵押,如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乙方应当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甲方债权未得到清偿前,发生抵押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企业资料及抵押物或项目的权属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保证不向甲方做虚假的或误导性的陈述,甲方一旦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均可随时终止主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设定抵押的一切财产(项目)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臵权。如乙方违反主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或接管、转让抵押项目的经营权益并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六条、乙方应恪守信用,如乙方在贷款期限届满市仍没有履行债务,甲方同意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实现质押权。
  
  第七条、在签订本协议前,协议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二、房屋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关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还款抵押协议要怎么写这个问题,首先您需要知道的是房屋抵押还款是将房屋和土地一并进行抵押的,其次,就是抵押协议的内容主要都是当事人之间协议的,比如说抵押的时间以及抵押的内容等。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我个人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我个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


·购房房款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购房房款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


·离婚后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后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为买房离婚后,如符合要求可立即办理房贷买房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


·一、遗产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一、遗产房屋过户手续是怎样的?(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二、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


·购房者退房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有时候购买房产,可能购房者事后又后悔,于是就想要退房。虽然法律中允许购房者退房,但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才行。那么购房者退房的法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在商品房交易实践中,购房人很难与开发商对退房的条件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一一写明,因为相对于开发商而言,购房者毕竟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发生纠纷后,法院只能以法律为准...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我国在法律上明确的规定质押的设立要以权力和动产做基础,但是不动产质押在现实生活却是经常见到的,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虽然《民法典》(.1.1生效)对质押的规定很明确,但是也没有说不动产质押就是违法的,所以,针对“房产可以质押吗”这个问题,对此做了相关的分析。一、房产可以质押吗对不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除了要根据《民法典》动产...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


·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如今,男女结婚的都要求男方家有车有房。而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也就是由父母资助买房,那么男女在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的时候,对于这样的房产又应该怎么进行分割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1、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二手房屋过户需要多少钱? 这具体要看房屋的面积才能计算需要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印花税:房款的0.05%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1.36元/平方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印花税:房款的0.05%,...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
      很多时候公民对自己合法所有的房屋作出处分,包括出售、赠与,其实都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手续才行。也就是说说公证是处分房屋过程中的必经程序,那实践中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别人,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一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当承租人不租这个房屋的时候就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因一定原因使合同提前失去法律效力而不再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