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的分类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公司法人的分类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离婚能当吗?很多人都不怎么了解公司法人,不少人觉得公司法人和一般的自然人一样,会有很多社会关系,其实公司法人在我国的法律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法人的定义、分类以及法人的成立和消灭等等的问题,下面就给您简单的来介绍一下公司法人的分类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离婚能当吗?
  一、公司法人离婚能当吗
  公司法人不会有婚姻关系,也离不了婚。法人不是人,只有人才有婚姻关系或法定程序的婚姻关系。法人的资产或法人没有资产与婚姻关系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涉及法人代表的婚姻关系与法人的资产也不是直接关系,除非这个法人是独资企业且是出资人本人经营须有法律关系。法人是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和组织。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没有婚姻的。如果理解不错的话,你说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婚姻。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登记时法定负责人,公司是合伙制的产物,法定代表人一般是股东。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拥有公司的全部财产,但拥有部分财产即自己股份的部分。如果是公司聘请的代表人,哪只能是薪金。所以离婚并不会影响法人的成立
  二、法人的分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不少人是单位的法人代表,当然对于自然人来说是存在婚姻关系的,但是当婚姻关系要解除的时候,不少人就会有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公司法人离婚能当吗,其实法人的设立与法人代表的婚姻关系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就算法人代表离婚,也不影响法人的成立。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和股票是两种重要的企业融资途径。因此,各个公司和资金需求者都十分重视此两种业务的扩展。在这之前,需要对该类融资进行必要的了解。可是,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我们请您看一看下面的讲解。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内容是什么?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要判刑么?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要判刑么? 一、无意泄露公司机密要判刑么? 要是确定公司员工泄密的,就将要承担下面几种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 泄露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下来有关部门就会根据泄露秘密的情形,对侵权人做罚款等处罚。 3、刑事责任 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需要什么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或其他股东接到通...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司分立帐务处理。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分立帐务处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 根据《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以下简称“119号文”),企业分...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
      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成功壮大是离不开投资的,那么企业融资无差异点是指什么呢?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企业也越来越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通过融资的方式能够刺激经济的发展,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有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企业融资 企业融资是以企业的资产、权益和预期收益为基础,筹集项目建设、营运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的行为过程。企业的发展,是一...


·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条件是什么?为了顺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公司会选择通过改制的方式来继续生存或者是提高自身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更好的发展。而且从有限公司改为股份公司更是优化了企业的股权和资金格局,那么有限公司改制成股份公司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解下。 一、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和国企的区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和国企的区别是什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建设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法条主要有哪些
      新公司法出台的过程有多么的艰辛想必也只有相关的立法人员才能够体会得到了。因为您要知道,公司法实际上调整的内容不仅是针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其中所涉及的范围实在是太多,所以每一个法条之间不能是相互矛盾的。新公司法出台纵然对推动市场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但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法条却也是不容忽视的。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法条主要有哪些? 1、关于第20条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行公司法对在什么具...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一、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他是中方。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资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