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公司法解释是对公司法的条文的补充和说明。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法解释从一到四有了多次补充和完善,因此公司法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能许多人会觉得,新的公司法解释出来之后原有的就会失效,那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
  
  公司法解释四出来之后,公司法解释三仍然有效,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前面一、二、三的完善和补充,是从不同的角度和司法实践中完善了对《公司法》的各种异议的释义。
  
  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2、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许多人会有有了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三还有效吗这样的问题。事实上,公司法解释一到四的内容都是对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作出的说明和补充,它们无论先后顺序,诠释的是公司法中的不同内容,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会因为新的公司法解释出来之后,原有的就失去效力。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何法律特征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


·对方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理赔吗?
      对方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理赔吗?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法为: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理赔依据如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


·公司法技术所有权是指?
      公司法技术所有权是指?一般来说,对于各种所有权,比如房屋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等等,我们常常见到听到并不是太陌生,但提到公司法技术所有权却会让人很摸不着头脑,那么公司法技术所有权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和我们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法上所有权法定类型 公司法上所有权是《公司法》对民商事一般法上所有权的部门化、具体化,其法定类型包括公司法上承继性所有权与公司法上创设性所有权——资本所...


·小企业都会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小企业都会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有哪些 公司并购财务问题应该注意的问题: 1、 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济规模化、战略多元化为目的的兼并,为使企业能够健康地进行可持续发展,明确企业的兼并战略目标,为企业有...


·违反公司法16条担保效力怎么办?
      公司法是国家为了规范公司活动,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以及运营而制定的一部法律,它有着很强的市场性,而且规范对象比较单一,而近年来,关于公司法第十六条对外效力的讨论也成为了经济学专家以及业内人士的热点,主要是因为公司法第十六天对于整个担保效力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根据违反公司法16条担保效力的有关条文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公司法第十六条与对外担保效力的关系 如前所述,公司法第十六条并非...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但可连选连任。4、我国对董事的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第一百四十七...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补偿原则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及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指导价格与评估价格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原则;坚持群众与项目法人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坚持公益事业用地与经营用地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拆迁补偿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


·只有一个人怎么注册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人公司注册的流程应当包括核名、开立公司户、存注册资金、办理验资报告、到工商局提交公司设立材料、领取营业执照、刻公司相关的印章、设立公司章程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


·公司法虚假注册怎么撤销?
       对于公司我们您肯定并不陌生,公司我们您也都知道是需要进行注册的。一般情况下注册公司是要有一定的条件的。我们也都知道大部分注册公司就是为了创业赚钱。但是也是有虚假注册公司的情况,那么公司法虚假注册怎么撤销? 一、公司虚假注册如何撤销 公司设立的时候,如果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出资是虚假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由工商管理部门撤销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


·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条件是什么?
      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条件是什么?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商业180 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规定设立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要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和应交税金;要能税务机关要求建立起相关的出入库手续,要能按税务机关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和保送各种报表;3、有真实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税务局会派专员审查。4、新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