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有哪些区别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有时我们在区分两种罪案时不由的会混淆两者的概念,把两者混为一谈,例如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但实际上每一种罪案都有其不同的定义。同时在其他方面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差异,下面就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收购 公司、企业的 股份 、 债券 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敲诈勒索罪是什么意思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三、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虽然有诸多相同之处,但实际上两者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在区分两者时对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储备要求较高,区分两者的细节也较为复杂,所以若当事人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与的在线律师取得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讲解以及贴心的法律援助,从您的实际情况出发为您排忧解难,为您争取最大利益。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一、车祸后车辆损失该怎么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


·该怎样申诉撤销交通违章
      车主对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其他条例、法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接到申诉后60天之内作出复议决定。这里需要作出说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也就是说,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吗,当事人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当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对法律的判决不服,是可以进行第二次上诉的,但在上诉的时间和内容上,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吗,当事人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刑事上诉状递交二审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严格的上诉期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时必须遵守的法定期限。 ...


·东莞社保要交多少年?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保您都不熟悉,众多保险中的一种,很多城市都会有相关的社保规定,东莞也不例外,在东莞,很多人对于社保的规定都还不是很了解, 不是很清楚东莞社保要交多少年,今天我们就给您简单讲解一下相关规定。 一、东莞社保要交多少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也是有程序选择的。具体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而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处理,那法律中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简易程序适用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
      要是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此时会涉及到很多项目的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但是要求肇事者做出这方面的赔偿,也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那到底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诉讼证据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生活费 1 、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 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 、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率的增高,带来的是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案件中,发生纠纷最多的部分是在房产分割,但是,汽车也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对于汽车的分割也应该同样引起重视。那么,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如果是婚前的汽车,那还是婚前财产; 第二,如果是婚后的,那么一般平分。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


·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各个不同的省份,它的一些具体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每个地方他的关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赔偿费用的金额都规定不同,当然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赔偿都是由当地的保险公司来进行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山东省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山东省统计公布经济数据,上一年度山东居民人均...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结局办法为:应当首先到当地交警部门报案,请交警按照责任进行处理;如果对交警部门处理有意见的,或者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根据要求递交相关的材料选择到法院诉讼解决。二、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各是多少
      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付的金额在城市和农村的标准各是多少,也不知道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为了方便您阅读,我们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的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一、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各是多少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