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随着房价的节节攀升,住房问题成了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普遍住房难的问题,随着国家住房政策的出台,一些城市推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那现实中,如果夫妻不幸离婚的话,此时关于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是一个特别复杂的问题,不同的出资方式、不同的登记、婚前婚后都会对夫妻房产分割产生影响,有时将直接决定离婚房产的归属。离婚房产分割的一般原则为:离婚房产按照产权登记的归属而归属登记一方。但是,在生活中,往往存在着很多例外情况。在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时,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离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确定之后才是分割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离婚房产的归属情况呢?
  二、如何确定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虽然房屋产权的登记时间可能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种情形下,房屋应当购买房产的一方。
  三、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分割的关键就是如何确定房价的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分割时,因为经济适用房涨幅都比较大,按照原价分割则对不能得到房产的一方极为不利;但是,按照市场价分割的,又与经济适用房政策相违背。因此,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成为司法的一大难点。在实践中,由于很难确定房产的价格,也难以确定分割数额,因此,双方可以采取竞拍的方式,有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这样会比较公平。实践中要想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当然即使日后经济适用房用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也不代表经济适用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那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就是不能要求进行分割的。要是你对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


·房屋他项权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随着现在的经济水平提高,物价也开始上涨,随之而来的房价也是越来越高,现在好多的人都使行按揭买房,这样就不会感到有很大的压力,如果是按揭的话就要办房屋他项权证,那就来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房屋他项权证如何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都是在产权证已经出证的同时办理,因此,需要购房业主夫妻双方(未婚...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应该怎么写? 现在,很多人买到的商品房都是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应该怎么写? 现在,很多人买到的商品房都是毛坯房,需要自己请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由于房屋装修涉及到很多细节,双方必须以合同的形式给予确定,这样,即便今后出现问题和矛盾,双方也可以凭借合同解决。那么,个人房屋装修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那么就可能会需要进行产权的分割,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产权进行重新的登记,那么2017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1)婚前买的房子,挂号在自己名下的,归于个人产业,离婚时不进行分配。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则,婚姻法持续连续了05的相关规...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此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1、被...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


·怎么在签约中判断购房风险
      购买房屋的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需要购房者在这个过程中更加的小心注意,避免其中出现的风险对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就需要判断可能存在的风险。那究竟购房者怎么在签约中判断购房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在签约中判断购房风险 1、求开发商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确切、时间写在合同中、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买方有权退房、或者逾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按日、按...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人若想将房屋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转租出去的话,此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能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租。此时,就要求房屋转租满足相应的条件了。那到底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一、卖房签了合同要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卖房签了合同要离婚房子怎么办? 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 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在更改了买受人后再进行登记。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必然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工程,为了城市的发展建设,自然是需要一些土地资源的,在襄阳市,已经有了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针对这个标准,我们给您详细说说这个补偿标准都有什么内容。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房屋 每户按被征收的房屋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计发(按房屋建筑面积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